8》 尾矿管(槽)与!。回水管(槽)
】
—
8.1 【一,般规:定
?
8.】1.1 本—章适用于尾矿输送】和回水的《明设管道《或流槽的施工及验收!埋设的尾矿和回水】管道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4的有】关规定执行
】
8.1.2 ! 管(槽)线路【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固定水准点的精度不!应低于四等;
!
《 : 2 ? 沿管(槽》)线:路应设临时水准点】并应用水准导线同】固定水准点》连,接;:
— 《3 测定管—(槽)线路》的中心线和》转角必要时应—测量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连!。接点的位置和标高;!
! ,4 管(槽—。),线,路与原有地下管线】、电缆及《其他构筑物交叉【。处应在地面上设立专!门标:志;
【
5 定!。线测:量应作成记》录并:应记载所有》。。水准点和连接线
】
?
8.1.—3 : 尾矿输《送,和,回水所用管材及【配件的规格、数量】和质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合法》证明文件使用前应做!。外观检?查必要时应》进行:试验不得《。。使用破损《、变形的管材和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