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3 ? 地下街【。
第3—.3:.,。1条 地下街应】与地铁车《站、人行地》道、人防《设施、铁《路车站及公交枢纽】等公共交《通设施整合》建,设不得妨《碍,。地面公共设》施的使用及管理【。
》
, 第3.3.2条! 地下街内—商业设施的布置不应!。妨,。碍人行交通及视线的!通达性公共人—行通:道净宽不得小于5米!净高不得小于2【。.5米
【
第3】.3.3《条 当《地下街含有地下公】共停车?库时:车库:宜布:置在人?行通道及《商业设施的下层【
《
第3—。。。.,3.4条 —建筑:物地:下室与地下街相连】接应符合公共性【连接需求的》前,。提与地下街相—连接的建《筑物地下室》应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火分区并有直接通!向地面的出入—口和排烟《设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