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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地下轨道交》通
第3.2!.1条? : 地下轨道交【通车:站的总体《设计:应妥善处《理与城市规划、【城市交通、地面建】筑、地?。下管线、地下建(构!)筑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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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条, 《规划轨道《线路正?线两侧各12—.5:米轨道车站两侧各2!0米:为快速轨道禁建【线范围在《轨道地面《。区间禁建线范—围内:不得修建任何与【轨道项目《无关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悬挂?物;在轨道地下区间!禁建:范围:。内,不得:。修建任何《与轨道项《目无关的地下—构筑物(《市政设施及地—下空间连接通道除外!)
】 规划?。地下轨道线》路,正线两?。侧各:50米轨《道车站两《侧各60米(地面站!)或70米(地下】站)为地《。铁建设控制》线涉及规划》地铁建设控制—。线内的项目其相关】技,。。术要求须征得市地铁!办的:书面意见《在轨:道控制?建设:范围内建设》单位须与市地铁【办,。进行协调取得控【制,性协调意见并执【行后方可建设
! 城市【地下轨道禁建范围和!控制建设范围—示意图见附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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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3条 【 地:铁,车站规划应根—据,车站附近未》来交通需求及发展】趋势预留换乘枢纽】、停车场和》人行地道等》设施用地;》车站非付费区及与】车站公共通道相连】的建筑?物应规划有公共【区,域满足行人24小时!的过街通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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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条 — 与地铁车站【相连:接的地下街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地?下室的标高》宜与车站站厅层标】高一致如因特—别需要?而出现较大落差应设!置自动人行梯—(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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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5条 地下!轨道:宜结合周边》地块:情况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进【行物业开发以提高快!速轨道交通》的综合服务》水平:和达:到地下空间资源的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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