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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二章 【 城?。市交通?。 , ? 2.1 】 城:市,道路 《 第2.1.1】条 城市道路分类 !    【 1. 城市道【路按照其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划分为四—类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 !   —  2.快速—路是为车速要求高、!。行,。程长的汽车》交通:连,续通:行设:置,的,重,要交通干《路快速路交》通组织应采用全部或!部分封闭式 !  :。   3.》城市主?干路是城市》各,区或组团间的交通性!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应【分道行驶并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立分隔带或分隔【栏 《 ,  :   4.城市【次,干路承担组团—或,乡镇内短距离出【行并与城市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    5.—城,市支路主《要为解决局部地区】交通和?承担:。小区内部及大型建】筑,出入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   》  6?.各类城市道路【。的红线宽度及—。计算行?。车速度按《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确定? ? —第2.1.2条 】 城市道路用—地指标?。。及道路路网密度 !。 ,   《  1.城市道【路用地面积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宜为15%》~20?%规划?城,市人口?人均占?有道:路用地面积宜—为6.?0~13.5㎡ !  《   2.道路网】密度(分区列—表)   !  :快速:。路为0.4~0.】6(k?m/km《。2)主干路》为0:.8:~1.2(km【/km?2)次干路为1【.2~2《.0(km》/k:m2:)支路?为3~4(km/k!m2)?三个分区道路网密】度分别宜为第—。一分区12》~16 km/k】m2;第二分—区,7~10 —km:/km2;第三分区!6,~9 km》/km?2,  —   3.工业【。区(点)内》的道路网《的密:度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其主要道!路,(,除通过?。该区域的城》市主要干道外)不】应,超,过25米次要—道,路不超过12~16!米工业?。区(点)内》道路:边原则上不》规划绿化带不设大广!场 — : 第2《.1:.3条?。 :城市道路横断面布置!  —   1.城市【道路横断面一般【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中!间分隔带、两—侧分隔带和绿—化带等组成 】    》 道路的横断面型式!有,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及?四幅路 》 ,  :。  横断面》型式、布置、各组成!。。部分尺寸《及比例应按》道路类别、》级别、计算行车【。速度:、设计年限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交通量和人流量、!。交通特?性、交通组织、交通!设施、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绿化、地形等因【素统:。一安:排以保障《车,辆和人行交》通的安全通畅各类城!市道路横断面分幅型!式,。一般按表2.1.3!.1的规定确—。定 表2—.1.3.1— 城市?道路横断面》分,幅,型式 — 《 , 【 城】市道路类别(性质)! 【 :横断:面,型,式 ? 】 ? : 快【。速路: , 《 :。 四?幅或两幅 — — , 《。 : ?。 主《干路 【。 四》幅或:三,幅 : 《 《 ? ? —次干路 【 三幅或两!幅 【 , ? 【 支路 】 —。 单幅 《 【   !  道路横断—。面设计应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范围内《进行应结合近远【期考虑使近期工程成!为远期工程的组成】部,分并预留管线位【置路面宽度》及标高等应有发【展余地(常用道【路参考横断面见附录!一)  —   2. 机【动车车道及自行车】车道宽度可按—。表2.1.3.2】的规定?确定 表2—.1.3.2— 机动车车道!及自行车车道宽度 ! , : ? 【 类!型及行驶状态 !。。 计算行!车速:度(km/h—) : —。 一个车道—宽度(?m) 】 — : , ? 大型》汽车或大、小型汽】车混:行 ! ≥:40 【 3.7—。5 : 《 】 , <【40: 《 3.—5, , 【 》 — 小型汽车专用线】 【 ! 3.5》 , — 《 》 公》共汽车停靠站 ! 《 【 3.—0 — ?。 】 自行车【道 : ?。 1—1~14 【 1.【。0 ! 注【在,旧城区道路改建【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定要求   【  3.路》缘带宽度《可按表2《.,1.3.3的—。规定确定 》 表:2.1?.3.3 》 , 路缘带—宽,度 ! , 《 : 车行!道类:型 】 计算行车速【度(km《。。/h) ! 路缘带宽度(】m): 【 《 【 , ,机动车道《 !>4:0 ? —0.5 【。 , , 《 , 】 ≤40《 0!.25 — , , ! 非【机,。动车道 【 !。 ? 0?.2:5 】 注】支路可不设路缘【带但应保证0.2】5m的侧向净—宽 《。  : ,  4.城市非【机动车道路网可【由城市主、次干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城市支路】、,居住区内的道—路、自?行车专?用,路共同组成 — 非机动车道可!以,和,人行道合建设—置时靠路缘》带部分为非机动车道!合建单侧总宽度不得!小,于5.5米 【。  :  5. 城市道路!分隔:带最小宽度》可按:表2:.1.3《.5的规定确—定 表《2.1.《3.5 《 城市道【路分隔带最》小宽度? ?。 : : 】。 — 道路类别 — : 中【间分:隔带最小宽度—(m) — , : 两侧分隔—带最小宽《度(m) 】 《 , 》 快速】路 》 3.0 ! — 1.5 】 : — 】主干路 — , , 2.—0 【 1?.5 《 【 — : 次干路— 《 》2.0 【 1》.5: 》 — : 注在?旧城区道路改建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定要求   】  6. 单侧设置!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2.5》米人行道最小—宽,度可按表2.1.3!.6的规定确定人行!交通需成为一个【连续的、有层次的】系统相交的城市道路!人行道间必须相【互连接贯通在—道路边若有宽度【大于8米的规—划绿化带时人行道可!。。结合绿化带的绿【化,统筹:布置 表2.1.!3.:。6 人行—道最小宽度》 【 : ! 用地类别】 !人流量(《。人/:分) 】 人《行道最小宽度(【m,) !。 》 — 商业(》含车站、大》型公共建筑) 】 : >150! 》 4.5 【 】 《 《 居《住 《 1【15~150 】 —3.5 【 】。 ? 75【。~115 ! 3.0 】 》 【 《 <75 ! , : 2.5 !。 — 》 工》业 《 — , 《 2.—5~:3.5 》。 ? 《 !第2.1.》4条 《道路绿化  !   1. 40】。米及:以上宽度规划道路两!侧应控制不小于【10米宽的绿化带】(防护绿地或—街头绿地)》结合道路两侧建【设项目?临街集中《绿地形成公》共开敞空间 —   》  2. 2—5米及以上》宽度规?划道路侧的规划【绿化带(防护绿地除!外):在道路交《叉口相交时应在道路!交叉口切角》处设置切《边绿带其《宽,度,不小于较宽一条道路!绿化带的宽度—(详见?附录四) 》 ,     3. !道路中间分隔带绿化!应起阻?挡,眩光的作用;—两,侧分隔带绿化应起防!护隔离和美化—街景的功能;人行道!绿带应以种植行道树!为主并与地被植物相!结合为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者庇荫和美!。化街景 》     4.滨!临水体的《路侧绿化带应结合】。地,形和岸线进行—设计:形成有景观》特色的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体之间留《出透景区域》使水体、绿化—和街景相互融—合而成为有机的整体! ? 第2.】1.5?条 当旧》城道路改造时在【满,足道路交《通需要的情况下应兼!顾旧:城的历史文化和【原有:道路网?形成的历史》。;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应适?当加以保护在—道路:及管线建设》中对文物古迹应【妥善:保护经?文物部门鉴》定只能原址保护【的应及时《调整原规划》或设计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