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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 城市交通 【
《2.1 】城市道路《
《第2.1.1条 】。城市道路分类 【
? 1—. :城市道路按照其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划分】为四类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
! 2.快速路【是为车速要求高、行!程长的?。汽车:交通连续通行设【置的重要交通—干路快?。速路交通《组织应采用》全部:或部分封闭式 【
】3,.城市主干》路是:城市:各,区或组团间的交通性!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应分:道,行驶并?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立】分隔带或《分隔栏
【 4—.城市次干路承担组!团,或乡镇?内短距离出行—并与:城,。市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 ?5.城市《支路主要为解决局】部地区交通》和承担小区内—部及大型建筑出入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 6.各类!城市道路的红线宽】度及计算行车速度按!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确定
【
第2.】1.:2条 城市道【路用地指标及道路】路网密度
! , : 1.城《市道路用地面积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宜为15%~2】0%规划城市人口】人均:。占有道路《。用,地面:积宜为6《。。.0~?13.5㎡ —
: 《 , 2.道路网—密度:(,分区列表《)
— 快速—路为0.4~0.6!(km?/km2)主干路】为0.8~》1.2(km—/,km2)次干路为1!.2~2.》。。0(km/km2】)支路为3~4(k!m/km2)三【个,分区道路《网密度分别宜为第一!分,区12~16 k】m/km2;—第二分区7~1【0 : ,km/km2—;第三分《区6~9 k—m/km2》
? 3.】工业区(《点)内的道路网的密!度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其主要道路(!除通过该区域的城市!主,要干道外)不应超过!25米次《。要道:路不超过12~1】6米工业区(点)内!。道路边原《则上不规划绿化【带不设大《广场 ?
— 第2.1—。.3条? 城市道路横断】面布置
】 《1.城市道路横【断面一般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中间分隔带【。。、,两侧分隔带和绿【化带等组《成
】 道路的》横,断面型式有》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及四《幅路
— 横《断面型?式,、布置、各组—。成部分尺寸及比例应!。。按道:路类别、级别、【计算行车速度、设】计年限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交—通,量和人流量、交通】特,性、:交通组织、交通【设,施、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绿化】、地形等因素统一】安排:。以保障车辆和人行】交通的安全通畅各类!城,市,道路横断面分幅型】式一般按表2.1】.3.1的规定确】定,
表《。2.1.3》。.1 ?城市道路横断面分】。幅型式
【
】 :
:
城】市道路类别(性质】)
— 横断面【型式
!
:。。 ,
《
: 》快速路?
? 四幅或!。。两幅
!。
!。。 》主干路
【 四幅【或三幅
— :
《 : :
《 ? 次干路 》
》 三《幅或:两,幅 :
,
!
】 支路
】 单幅【
— ,
》
:
道—路横断?面设计应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范围内进!行应结合近远期【考虑使近期工程成】为远期?工程:的组成部分并预【留管:线位置路面宽度及标!高等应有发展余地(!常用道?路参考横断面见附录!一)
— 2. 机【动车车道及自行车】车道宽度可按表2.!1.3.2的规定确!定
表2.1.3!.2 机【动车车道及自行车】车道宽度
【
】
】 类型及行驶】。。状,态
?
计】算行车速度(—k,m/h?)
》。 《 一:个车道宽度(m【)
《 :
?
—
大型!汽车:或大:、小型汽车混行【。
:。
≥】40
— : 3.75—
《
】
— <40
! , 3.5
!
】
?。 《 小型《汽车专?用线
【
! ? 3.5
》
?
— :
》 公共汽车【停靠站 《
,
】
— 3.0
—。。
【 ,
《
: ? 自行车》道
! 11~14
【
《 1.》0,
【
—
注在旧城区道路改!建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定:要求
?
3.【路缘带宽度可按表】。2.1.3.—3的规定确定
【
表2?.1.3《.3 路】缘带宽度
【
》
】 车行道!类,型
! 计:。算行车速度》(,km/h)
】 《 路缘带宽》度(m)
】
】
,
机动!车道 ?
— , >4?0
? , 》0.:5
】
—
— ≤40
】 , 0.2—5
:
—
】 非机动】车道 ?
? : ?。
:
— ,0.25《
】
注支】路可不设路缘带但】应保证0.25m】。的侧向净宽
】 4.【城市非?机动车道路网—可由城?市主、次干》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城?市支路、居住区【内的道?路、:自行车专用》路,共同组成《
非》机动车道可》以和人行道合建【设置时靠路缘—带部分为非机动车道!合建单侧《总宽度不得小于【5.5米
—。 5》. 城市道路分隔带!最小宽度可按—表,2.1.3.—5的规定确定—
表?2.1.3.5 ! 城市道路分】隔带最小宽》。度
?
?
》 ?
? 《 道路类别
!。 》 中间分隔带最小宽!度(m)
】 两侧—分隔带最小》宽度(m)
—
!
?
, : 快速路 】
—。 , 3:.,0
《 1.5】
:
【
【 《主干路?
?。 , , ,。 ?2.0?
》 1.》5
【。
,
【 : , 次干》路
— ? 2:.0
【 1.5
!
!
注在旧城区道路!改建:。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定要求
【 : 6. 单侧【设置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2.?。5,米人行道《最,小宽度可按表2【.1.3.6的【。规定确定《人,行交通需成》为一个连《。续,的、有层次的系统相!交,的城市道路人—行道间必《须相互连接贯通在】道路边若《有宽度?大于8米《的规划绿化带时人行!道可结合绿》化带:的绿化统筹布—置
表2.1【.3.6 人行!道最小宽度
!。
》
! 用地类【别
】 人流量(—人,/分)
】 人行道最小!宽度(m)
【
【 ?。
】 商业(含车站、大!。。型公共建筑》) :
— >15》0
— :。 4.5
】
【
】。 居住
— , 《 115~150
!
3】.,5
?
》
—
— ,75~1《15
【 ?3.0
—
【 , ,
: —。<75
《
:。 》2.:5
? ?
?
】 工业
! ,
】。 , 2.5】~3:.5
【
》
第!2.1.《4条 《道路绿?化
? 《 1. 40【米及以上宽度规划】道路:。两侧应控制》不小于10米宽的】绿化带(防护—绿地或街《头,。绿地:)结合道路两侧建设!项目临?街集中绿《地形成公共》开敞空间
】。 : 2. 25【米及以上宽度规【。划道路侧的规—划绿化带(防—护,绿地除外)在道路】交叉口相《交时应在《道路交叉口》切角处?设置:切边绿带其》。宽度不小于较宽一】条道路绿化带—的宽度(详见附录】四)
《。 ? 3. 道【。路中:间分隔带绿化—应起阻挡眩光—。的作用;两侧分隔带!绿化应起防护隔离】和美化街景的功能】;人行?道绿带应以种植行道!树,为主并与《地,被植物相结合—为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者:。庇,荫,和美化街《。景,
4!.滨临水《体,。的路侧绿化带应【结合地形和》岸,线进行设计形成【有景观特色的—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体之间《留出透景区域使水体!、绿化和街景—相互:融合而成为有机的整!体
》。
第2—.1:.5条 当旧【城道路改《造时在满《足道:路交通?需要的情况下应【兼,顾旧城的历史文化和!原有:道路网形成的—历史;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应适当加【以保护在道》路及管线建设中【对文物古迹应妥善】保,护经文物部门鉴【定只能原址保护的】应及时?调整原规划或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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