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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 城市交》通 2.1! 城市道路! 第2.【1.1条 城市道路!分类:   【 ,。。。 1. 城市道路按!照其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划分为—四,类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 ?     2.】快速路是为车速要求!高、行程长的汽车】交通连续通行设【置的重?。要交通?干,路快:速路交通组织应【采用全?部或部?分,封闭:式 :  》 ,  3.《城市主?干路是城市各区或组!团,间的交通性》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应分道行驶并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立分隔!带或分隔栏 — :    》 4.城市次干路承!。担组团?或乡镇内短距离出行!并与城市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     5【.城市支路主要【为解决局部地区交通!和承担小区内部【及大型建筑出入【。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 《    6.—各类城市道》路的红线宽度及【计,算行车?速度按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确:定, !第2.1.2条 】 城市?道路用地《指标及道路路网密】度 — ,   1.城—市道:路用:地,面,积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宜为:15%?~20%规划城市】人口人均《占有道路《用地面积宜为6【.0~1《3,.5㎡?     !2.:道路:。网密度(分》区列表?) 》  :   快速路为0】.4~0.6(【km/km2—。)主干路为0.8】~1.2《(k:m/km2)次干路!为1.?2~2.0(—。km/km2)【支路为3~4(km!/km2)三个【分区道?路网密度分别宜为第!一,分区12《~16 km/k】m2;第二》分区7?。~10 《 km/km—2;第三分区6【~9 km》/km2《 ,  》   3.工—业区(点)内—的道:路网的密度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其主:要道路?。(除通?过该区?域的城市主要干道】外)不应超》过25米《次,要,道路不超《过12~《16米?工,业区(点)内道路边!原则上?不规划绿化带不设大!。广场 》。 第2.!1.3条 城市】道路:横断面布置 !  :   ?。。1.城?市道路横断面一【般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中间分隔带》、两侧分隔带和绿化!带等组成 】     道路【。。的横断面型式有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及四幅路  !  : 横:断面型?式,、布:置、:各组:成部分尺寸及比【例应按道路》类别、级别、计【算行车速度、—设计年限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交通量和人流量【、交通特《。性、交?通,组织、交通》设施、?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绿化、地形等因素!统一安排《以,保障车辆和人行交通!的安全通《。畅,各类城市道路横断】。面分幅型式一—般按表2.1.3.!1,的规定确定 【 表2.1.3.】1,。 城市道《路,横断面?。。分幅型式 】 【 —。 : 城》市道路类别(性【质) 》 , 横—断面型式 ! 】 — :快速路 【 》四幅或两幅》 : 》 】 》。 主干路《 , 四!。幅或三幅 》 ! ? 【 次干路《。 ? 》。 三幅或两幅 【 《 ! : 《 支路? ? 单幅】 !    ! 道路?横,断面设计应》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范围内进行应】结合近远期考虑使近!期工程成为远期工】程,的组成部分》并预留管线位置路】面宽:度及标高《。等应:有发展余地(常用道!路参考横断面见附】录,一) ? :    2. 机动!车车道及自》。行车:。。车道宽度可》按表2.1.3.2!。的规定确定》 :表,2.1.《3,.2 —机动车车道及自行车!。车道宽度 》 ! 】 类》型,及,。行驶:状态 《。 计算!。行车速度(》km/h)》 , 》 一个车道【。宽度(m) 】。 ? ? ? ? 大型汽!车或大、小型汽【车混行 — : ≥4—0 】 3:.75 《 : ! : : <》40 【 3.5 【 ? !。 —。 小型汽车专—用线 ! 》 3.5! , — 【 , 公共汽】车停靠站 】 【 , 》 3.0 》 》 《 《 自行】车道 — 1—1~14 【 《 1.0 【 》 : 注在旧城区!。道路改建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定要求 —   ? 3:.,路缘带宽度可—按表2.1.3.3!的规:定确定? 表2.1.3】.,3 《。 路?缘带:宽,。度 【 , — 【 车行道类型 】 ? 计算行】车速度(《km/h《) : 路】缘带宽度(》m): 】 — —机动车道 》 — >40 【 ? : ,0.5?。 【 ! ≤》40 ! 0.25 】 【。 《 非机】动,车道 ! ! 0?.25? : ? 》 注支路可】不设路缘带但—应保证?。0.25m的—。。侧向净宽《    【 4.城市》非机动车道路—网可由城《市主、次干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城市支路、—居住区内的道路、】自行车专用》路共同组成 !非机动车道可以和】人行道合建设置【时靠路缘带部分为非!机动车道合》建单侧总宽度不【得小:于5.5《米    — ,5. 城市道路分】隔带最小宽度可【按表:2,.1.?3.5的《规定确定 表2】.1.3《.5 《 城市道路分隔!带最小宽度 !。 ! 》 《。道路:类别 ?。 , ? ? ,中间分隔带最小宽】度(m?) ? 》 两侧分隔带—最小:宽度(m) ! , —。 】 ,快速路 【 》3.0? ? 1.5 ! ! ? , 主干路! 》 2.0 ! 1.5! : 《 《 》 次干路】 《 》2.0 【 1》.5 — 《 注在】旧城区道路改建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定要求 】     6. 单!。侧,。设,置,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2《.5:米,人行道最小宽度可】按表2?.1:.3:.6的规定》。确定人行交通—需,成,为一个连续》的、有?层次的系统相交的城!市道路人行道间【必,须相互连接贯—通,在,道路边若有宽度大于!8米的规划绿化带】时人行道可结合绿化!带的绿化统筹布【置 表2.1.3!.6 人—行道最小宽度 ! ? ? 【 《 用地《类,别 《 《 人流量(—。人/分?), 》。 《。人行道最小宽度【(m) — 《 ? —。 《 商业(含车站、大!型公共建筑》。), 《 >—150? 《 4.5 ! 【 ? 居!住, ? : 11—。5,~150 】 : 3.5 — 】 《 — ,75~1《15 】 ,。 3.0《 ? : : 】 <75】 】2.5 《。 ! 】 工?业 》 ? 《 , , : 2.5—~3.5《 ! 《 : 第2.1【.4条 道路【绿化  【。。   ?1. 40米及以上!。宽度规划道路两【侧,应控制不《小于10《米宽的?。绿化带(防护—绿地:或街头绿地》)结合?道路:两侧建设项目临街集!中,。绿地形成公共开敞空!间, 《。    《2. 25米及以上!宽,度,规划道路侧的规【划,。绿,化带(防护》绿地除外《),在道路交叉口相【交时应在道路交叉】。。口切角处设置切边】绿,带,其,宽度不小于较宽一】。条,道路绿化《。带,的,宽度(详见附—录四) 《。    — 3. 道路中间】分隔带绿化应—起阻挡眩光》的作用;两侧分隔带!绿化应起防护隔离和!。美化街景的功能;】人行道绿带》应以种植《行道树?为主并?与地:被植物相《结合:为,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者庇《荫和:美化街景  !   ?4.滨临水体的路】侧绿化带应结合地】形和岸线进行设计形!成有景观特》色的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体之间》留出透景《区域使水体、—绿,化和街景相互融合而!成为有机的整—体 《 , 第2.1】。.5条 当旧城道!。路改造时在》满足道路交通—需要的情况下应兼】顾旧城的《历史文化和原有道】路网形成的历—史;: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应适当加以保护【在道路及《管线建设《中对文物古迹应【妥善保护经文物部】。门鉴定只能原—址保护的应及时调整!。原规划或设》计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