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章 【城市交通
!2.1 》 , 城市道》路
《
,第2.1.》1条 城市道路【分类
】 , 1. 》城市道路按照其【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划分为!四类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
—
2】。.快速路《是为:车速要求高、行程】长的汽车交》。通连续?通,行设:置的重要交通干【路快速路交通组织】应采用全部或—部分封闭式
】 》 3.城《市主干路是城市各】区或组团间的交通】性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应分道行驶并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立分隔带】或分:隔栏 ?
【 4.城市次干【路承担组团或乡【镇内短距离》出行并与《城,。市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 ? 5.城市支—路主要为解决局部地!区交通和承担小【区内部及大型建筑出!入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 《。 6.各类城市道!。路的红线宽度及计】算行车速度按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确定
《
,。
?
第2.—1.2条 —城市道路《用地指标《及,道路路?网密度
》
1】。.城市道路用地【面积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宜为15%】~20%规划城市】人口人?均占有道路用地面】积宜为6.0~1】3,。.5㎡
! , 2.道路网密度!(分:区列表)
—
快】速路为0.》4~0.6(—k,m/km2)主【干,路为:0,.8~1.》2(:km/km2)次】干路为1.2—~2:.0(k《m/km2)—支路为3~4—(km?/km?2)三个《分区道路网密—度分别宜为》第一分区1》2,。~16 k》m/km《2;第二《分区7?~,。1,0 km/k【m2;?第三分区6~9【 km/km—2
》 3.【工业区?。(点)内的道路网】的密度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其主要道】路(除通过》该区域的城市主要干!道外)不应超—过25米次要—道路不?超过12《~16米《工业区(点)—内道路边原则上不】规划绿化带》不设大广场》 ,
:
《 第2.1—.3条 城—市道路?横断面布置 —
】1.城市道路横断面!一般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中间分】。隔带、两侧分隔带和!。绿化:带等组成 》
,
, 道【路的横断面》。型式有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及【。四幅路
! 横断面型式、【布置、各《组成部?分尺:寸及比例应按道【路类别、级别—、计算?行,。车速度、设计—年限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交通—量和人流《量、交?通特性、《交通组织、交通设】施、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绿化、地形》等因素统一安—排以保障车》辆和人行交通的安全!通畅各类《城市道路横断面分幅!型式一般《按表2.1.3.】1的规定确》定
表2.【1.3.1》 城市道路》横断面分幅型式
!
:。
【
】 城》市道路类别(性质】)
《 横断面!型式
】
?
》
? 快》速路
— ?。 :四幅或两《幅
—
》
》 , 主干【路
】 :四幅或?三幅
—
】
:
《 次干路
! , 三—幅或两幅
—
, ?
【
支!路
】 单?。幅
《
—
?
道路!横断面设计应—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范围?内,进行应结合近远期】考虑使?近期:工程成为远期工程】。的组成部《。分并:预留管线位置路面宽!度及标高等应—有,发,展余地(常》用道路参考横—断面见?附录一?)
?
2—. 机动车车道及】自行车车道》。宽度可?按表2?.1.3.2—的规:定确定
《
,表2.1.》3.2 《 机动车车道及!自行车车道》宽度
《
?
【
《 , 类—型及:行驶状态 》
:。 , 计算【行车速?度(km/h—) :
《 一个车【道宽度?(m)
!
》
!。 大型汽车或大、】小,型汽车混《。行
— ≥》40
— ? 3.75》
【。。
【 <【40
】 :3,.5
【。。
》
《 小型】汽车专用线》。。。
!
? , 》3.5?
—
《
》 公—。共,。汽车停靠站
【
!
3.!0
《 ?
【
: 自行车道!
《 1—1~14
》
, : 《1.0
】
《
?
:注在旧城区道路改】建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定要:求
:
: :。 3.路缘带—宽度可?按,表2.1.3—.3的规定确定
!表2.1《.3.3 【 路缘带宽度【
,
—
:
】。 ? 车行道类型 】
【。 ,计算行车《速,度,(km/《h,)
:。。
: , 路缘带宽】度(m)
— :
《 :。
》。 机动【车道
【 ? >40
【 , : 0.《5
】
《。
? ≤【40
】 0.25
【
,。
】 ,
】 ,非机:动车道
】
—
0.!25:
—
注!支路可不《设路缘带《但应保证0.25】m的侧向净》宽
!4.城市非机动车】道路网可由城市【主、次干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城市支路【、居住区内的—。道路、自行车专用路!。共同组?成
非机动】车道可以和人行道合!建设置时靠路—缘带部分《为非:机,动车道合建》单,侧总宽度不得—小,于5:.5米?
5.】 城市道路分隔带】最,小宽度可《按表2.《1.3.《5的规?。定确定
《
表2.1》.3.5《 《 城市道路分隔带最!。小宽度
【
!
:
,。 道路类!别,
!。中间分隔带最—小宽:度(m)
】 ? 两侧分隔带最【小宽度(m)
! :
:
《
【 快速《路
】 ,。 3.?0
:
》 1.5
—。
】 ?
《 : 主干《路 :
? 》2.0
! 1.5》。
? :
! 次干】路
《 , 2—。.0
》 , : :。1.5
【
》 ,
注在—旧城区道路改建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定要求
【 6?. 单侧《设,置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2.?5米人行道最—小,宽度可按表2—.1.3.》。6的规定确定人行】交通需成为一—。个连续?的、有层次》的系统相交的城市】道,路人行道间必须【相互连接贯通在【。道路边若有宽—度大于8米的—。规,划绿化带时人行道可!。结合:绿,化带:的绿化统筹布置
!表,2.1.3.6 】 人行道最小宽】度
》
【 :
《 : ?用地:类别
【 : 人流量(人/分!) :
: 《 人行道最小【宽度(m)
】 《
《
! 商业(含车—站、大型公》共建筑?),
【 >1《50
! 4.5
!
:
?
! 居住?
— 115~15!。0
【 3.《5
—
:
《
!75~1《15
》 : ?3.0
—
【
! <75《
? 《 2.5
—
【
! 工业《
:
》
《。
2】.5~3《.5:。
】
】 第2.1.4】条 ?道路绿?化,
— :1,. :。。40:。。米及以上宽度规【。划道路两侧应—。控制不小于》10米宽的绿化带(!防护绿地或街头绿地!)结:合道路两侧建—设项目临街集—中绿地形《成公共开敞空间【
,。
— 2.?。 25米及以上【宽度规?划道路侧的规—划绿化带《(防护绿《地除外?)在道路《交叉口相交时应【在道路交叉口切角】。处设:置切边绿《带其宽度不小于【较宽一条道路绿化带!的宽:度(:详见附录《四)
— 3. 道路!中间:分隔带?绿化应起阻挡眩【光,的作用;两侧分隔带!绿化应起防》护隔:离和美化街景—的功能;人行道绿】带应以?种植行道《树为:主并与地《被植物相结合为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者!庇荫和?美化街景
! ?4.滨临水体—的路:侧绿化带应结—合,地形:和岸线进行设—计形成有景观特色】的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体之间留出透!景区域使水体—、,绿化和街景》相互融合而成为【有机的?整体
【
, 第2.1—。.,5条 当旧城【道路改造时在满足】道路:交通需要的情—况下应兼顾》旧城的历《史文化?和原有道路网形成】的历史;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应适当加【以保护在道路—及管线?建设中对文物古迹】应妥善保护经文物】部门鉴?定只:。能,。原址保?护的:应及时调整原规【划或设?计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