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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 城市交通 】 2《.1 城】市道路 【第2.1.1条 城!市道路分类 !    《 1. 城市道路】按,照其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划分为四类【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 —     2.快!速,路是为车速要—求高、行程长—的汽车交通连续通】行设置的重要交通】干路快速路交通组】织,应,采用:全,部,或部分?封闭式 《 ,    — 3.城市主干路是!城市各区或组团间的!交通性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应分道行驶【并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立分?隔带或分隔栏—    】 4.?城市:次,干,。路承担组团》或乡镇内短距—离出行并与城市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     5】.城市支路主—要为解决局部—。。地区交?通和承担小区内部】及大型建筑出—入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 ,     6.各!。类城市道路》的红线宽度及计【算行车速度按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确定 【 ? 第2.1】.2条 城市【道路用地指》标及道路路网—密度 ?     1!.城市道路用地面积!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宜为15%】~20%规》划,城市人口人均占【。有道路用《地面积宜为6.【0~13.5㎡【     !2.道路网密度(】分区列?表)  】  : 快速路为》0.4~《0.6(km/k】m2)主干》。。路为0.8》~1.2《(km/km—。2)次?干路为1.2~2.!0(k?。m/:km2)支路为3~!4(:k,m,/,km2?)三个分区道路【。网密度分别》宜为第一《分区12~16 k!m/km2;—第二分区7~1【。0 km/k【m2;第三分—区6~9《 km/k》m2 —  : ,  3.工业区(】点)内的道路网的】密度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其主要道】路(除通过该区【。域,的城市主要》干道外)不应超【过25米次要道路】不超过12~—16米工《业区(点)》内道路边原则上不】规划绿化带不—设大广场 【 , 第—2.1.3条 】城市道路横断面【布置 《 : , ,   1《.城市道路横断【面一般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中间分隔带】、两侧?分隔带和绿化带【等组成 【 ,。   ? 道:路的:横断面?型式有?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及四幅路 【     横—断面:型式:、布:置、:。各组成部分尺寸及比!例应:按道路类别、级别】、计算行车速度、】设计年限《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交通—量和人流量、交【通特性、交通组【织、交通《设施、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绿》化、:地,形等因素统一安排以!保障车辆《和人行交通的安全通!畅各类城市道—路横断面《分幅型式一般按【表2.?1.3.《1的规定确定 】 表:2.1.《3,.1 城市道路横断!面分幅型《式 《 】 , 》 , 城市道】路类别(《性质) 》 《 横断面型式】 : 《 《 — 》快速路 】 《四幅或两幅 】 ? ? 】 , ?主干路 》 【四幅或三《幅 【 《 ? 》 次《干路: 【 , 三:幅或两幅 】 : 《 ? 《 支路 【 ? 单幅 !。 ? !   ?  道路横断面【设计应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范围内进行】应结合近远》期考虑使近期工程】成为远期工程—的组成部分》并预留?管线位置路》面宽度及标高—等应有发展余地【(常用道路参考【。横断面见附录一) ! :    2. 机】动车车道《及自行车车道宽度可!按表2.1.—3.2?的规定?确定 表2—.1.3.》2 机动车车!道及自行《车车道宽度 ! 》 》 , ? , 类型及行【驶,。状态 》 : 计算—行车速度(km/】h) 《 , 》 一个车道宽度(m!) ? — — — 大型?汽车或大、小型汽】车,。混行 》 ? ?。≥40? : 》 3.75 ! , 】。。 , , 《 <40 ! 3.》5 ! ? !小型:汽车专用线 — 》 《 【 3.?5 ? 】 : 【 公共汽车》停靠站 【 《 , 【 3.0 】 《 , 【 : 自行车道【 【 11~1—4 — , 1.《0 【 , : 注在【旧,城区道路《改建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定要求 【    3.—路缘带?宽度:可按表?2.1.3》。.3的规《定确定 表—2.1.3》.3 《 :。 ,路缘带宽《度 ! 】 : : 车行道类—型 : — 计算行》车速度(km—/,h): : : 路缘带宽】度(m) ! 《 】 机动车—道 ?。。 ? ? >40 】 0.5 ! 【 【 ≤4—0, — , 0.?。25 《 ! !非机动车道 — ! ? 0—.,2,5 【 ,。 ? 注支路可】不设路缘带》但应保证0.—。25m的侧》向净宽 》     —4,.城市?非机动车道路—网可由城市》主、次干《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城】市支路、居》住区内的道路、自行!车专用?路共同组成 !非机动车道可以和人!行道合建设置时靠路!缘带:部分为非机动车道】合建单侧总宽度不得!小于5.5米  !   5. 城市】道路分隔带最小宽度!可按表?2.1.3.5【的规定确定 表2!.1.3.5 ! 城市道》路,分隔带最小宽度【 — 】 , 道路!类,别, — 中间分—隔带最小宽度(m】。) : 《 , 两侧分》隔带最小宽》度,(,m) 【 【 : ,。。 快—速路 【 , 3.0— : 1.5! : ?。 ? 【 主干【。路 ?。 : 2.0】 ? : 1《.5 【 — 《 次干【路 ? 【2.0 》 1【.5: 】 注在旧!城区道路改建—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定要求 —  :。  6.《 单侧设置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2.5米人行道】。最小宽度可》按表2.1.3.6!的规定确定人行交】通需成为一个连续】的、有层次的—系统:相交的城市道路人行!道间:必须相互《连接贯?通在道路《边若有宽《度大于8《米,的规:划绿化带《。时人:行,道可结合绿化带【的绿化统筹布置 】 表:2.1?.3.6 人行!道最小宽度》 】 , 《 ? : 《用地:类别 【 人流量【(人/分) — 】。人行道最小宽度【(m) 】 — — 商业(含车!站、大型公》共,建筑) ! : ,>150《 4!.5 — ? 》 ?。 : ?居住 — 115~!150? 】3,.5 》 】 , 】7,5~115 【 3【.0 》 ? ? ? ? 《 ,<75 ! 2.5 【 ,。 : 【 — 工业《 【 ! 2.5~3.5! ! — 第2》.1.?4条:。 道?。路绿化 》。。  ?   ?1. 40米及【以上宽度规》划道路?两侧应控制不小于1!0米宽的绿》化带(?。防护:绿地或街头绿地)】结合道路两侧建设】项目:临街集中绿》地形成公《共开敞空间 ! , ,  2. 》。2,5米:及以上宽度规划道路!侧的:。规划:绿化:带,(防:护绿地除外)在道路!交叉口?相交时应在道路交叉!口,切角处设置切边绿】带其宽?度不小于较宽一条】道路:绿化带的宽度—(详见?附录四) —     3.】 道路中《间分隔带绿化应起】阻挡眩光的作—。用;两侧分隔带【绿化:应起防护隔离和【美化街景的功能;】人,行道:绿带应以种植行道树!为主并与地被植物相!结合为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者庇荫和美化!。街景 《   《  4.滨》临,水体的路侧绿化【带应结合《。。地形和岸线进行设计!形成有景观特色的】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体—之间留出透景—区域使水《体、绿化和街景【相互融合而成为有】机的:整体 【 第《2.:1.:5条:。 当旧《城道路?。改造时在满足道【路交通?需要的情况下应兼顾!旧,城的历史文化和原】有道路?网形成的《历史;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应适当加!以保护在《道路及?管线建设中对文【物古迹应妥善保【护,。经文物部门鉴定【只能原址保》护的:应及时调整》原规划或设计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