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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二】章, 《 城市交通》 , 2.1【 城市【道路 《 第2.1.1】条 城市道路分【类 《     1. !城市道路按照其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划分为四!类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 《  :。。   2《.快速路是为—车速要求高、—行程长的汽车交【通连续通行设—置的重要交通—。干路快速《路交通组织应采用全!部或部分封闭式 !  《 ,  :3.城?市主干路是城市各区!。或组团间《的交通性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应分道行】驶并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立分隔!带或分隔栏》     !4.城?市次干路《承担组团或乡—镇内短距离》。出行并?。与城市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 5.?城市支路主要为解】决局:部地区?交通和承担小区内部!及大型建筑出—入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  》   6.各类城市!道,路的:红线宽度及》计,算行:车,速度按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确定 — : —第2:.1.2条》 城市道路用【地指标及《道路路网密度 】。。   》。 , 1.城市道路用】地面积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宜为15%~20!%规划城市人—口人均占有道—路,用地面?积宜:为,6.0~13.5】㎡ 《    》 2:.道路网密》度,(分区列表) 】   》  快速路为0.】4~:0.6(《km/km2)【主,干,路为0?.8~1《.2(km/km】2,)次干路为》1.2?~2:.0(km》/km2)支路为】3~:4(km/km【2)三个《分区道路《网密:度分别宜为》第一分区12~1】6 k?m/k?m2;第二分区7~!10 k》m/km《2,;第:三,分区6?~9 km/km2! ,。 ,     3】.工业?区(点)内的道【路网的密度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其主要道路(—除通:过该区域的城市【。主要干道外)不应】超过25米次要道】路不超过12~1】6米:工业区(点)—内道:路边原则上》。不规划绿化带—不设大广场 — 第!。2.1.3条 】城,市道路横断面布【置 —    1.—城市:道路:横断面一般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中:间分隔?带、两侧分隔带和绿!化带等组成 !。    《 道路的横断面型】式有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及四幅《路,    — ,横断面型《式、布置、各组成部!分尺寸及比例—应按道?路类:别、级别、》。计,。算行:车速度、设计年限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交!通量和人《流量、交通特性、交!。通组:织、:交通设施、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绿化、地】形等因素统一—安排以?保障车辆和》人行交通的》安全通畅各类城市】道路横断面分幅型式!一般按表2.—1.3.1的规定确!定 表》2.1.3.1【 城市道路横—。断面分幅型》式 【 :。 《 ? — :城市:道路类别(性质) ! —。 :横断面型式 ! : ? !。 , 快速《。路 : 】四幅或两幅》 , 【 《 》 ? ,主干路 《 》 : 四:幅或三?幅 — —。 】 次干路 ! 三幅或两!幅 ? — — — 支路 《 ? 单幅 ! 【 ?     道路!横断面设《计应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范围内进行!应结合?近远期考虑使近期】工程成为远期工【程的组成部分并预留!管线位置路面—宽度及标高等应有】发,展余地(常用道路参!。考横断面《见,附录一) 【    2. 机动!车车道及自》行车车道宽》度可按表2.—1.3.2的规定确!定, , 表2.《1.3.2 【 机动车车—道,及自行车车道宽度 ! — ? 》 【。类型:。及行驶状态 !。 ?。 计算行车速度】(km/h) !。 : , 一个车道宽】度(m?) 》 , 《 — 《 大?型汽:车或大、小型—。汽车:混行 ? 】≥4:0 — 3.7—5 】 : : ? ? <40 ! 3.5】 《 : 【 — 小型汽《车专用线 【 【 】3.5 !。 》 ?。。 《。 公共汽车停靠站! , 》 ? : 3】.0 — :。 《 , , 】自行车道 ! 11~【14 《 《 1.0 — 【 : 注在旧城区!道路改建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定要求—  ?  : 3.?路,缘带宽度可按表【2.1.3》.3的规定确—定 表2.—1.3.3 — 路》缘带宽度 》。 》 》。。 ? , 车】行道类型《 : ,。 , :。 ?。计算行车速》度(k?m/h) ! , 路缘带宽度(】m) 》 【 》 机—动车道 — —>40 !。 , 0.5 — 《 : 】 ≤40 ! 《 , 0:.25 ! ,。 , ? , : , 非机动】车道 【 , 》 , : 0》.25 《 : ! 注支路可不【设路缘带《但应保?证0.25m的【侧向净宽《     4!.城市?非,机动车道路》网可由城市主—、次干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城,市支路、居住区内的!道路、自行车专用路!共同:组成 《 非机动车道可】。以和人行道合—建,设置时靠路》缘带部?分为非机动》车道合建单侧总【宽度不得小于5.5!米     【5. 城市》。道路分?隔带最小宽度可按表!2.1.3.5【的规定确定》 表2.1.3.!5 —城市道路分隔—带最小宽度 ! : — , 】 道:路类别 — —中间:分隔带最《小宽度(m》), — 两侧分隔带最小!宽度(m) 】 — ? 》 快速路 】 , , 3.0】 1!.5 《 : 【。 , 【 ,主干路 】 , ?2.:0 : : , 1.5 ! 【 】 次干路 ! 2【.0: : ? 1.》5 ! , 》注在:旧城区道《。路,改建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定要求】  ?   6. —单侧设置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2.5米人行道【最小宽度可按表2.!1.:3.6?的规定确定》人行交通需成为【。一个连续的、—有层次的系统相交】的城市道路人行道间!必须相互连》接贯通在《道路边若有宽—度大于8米的规划】绿化带时人行道可结!合绿化带的绿化统筹!布置 表2.【1,。.3.6 人行!。道最小宽度 【 — 《 】 :用地类别 【 人流量!(人/分) 【 》 人行《。道最小宽度(—。m): , : , 》 》 , : : :商业(含车站、大】型公共建《筑) ? 【 >15《0 !4.5 — 《 》 》 ?。居住 ? 【 115~》150?。 , 3.!5 : 》 》 】 75~11—5 》 3.0 】 — 》 — <75》 】2.5 】 《 《 — 工业 《 】 !2.5~《3.5 【 !。 《。 第2.1.4【条, 道路绿化 】   《  1. 4—0,米及以上宽》度规划道路两侧应控!制不:。小于10米宽—的绿化?带(防护绿地—或街头绿地)结【合,道路两侧建设—项目:临,街集中绿地形成【。公共开敞空间 【  《   2. —25米及以上宽度】规,划,道路侧的规》。划绿化带(防护【绿,地除:外)在道路》交,叉口相交时应在【道路交叉口切角处】设置切边《。绿带:其宽度不小于较宽一!条道路绿《。化带的宽度(详见】附录四) 》  《   3. 道【路中间?分隔带绿化应起【。阻挡眩光的作用【;两侧分隔带绿化】应起防护隔》离和美化街景的功】能;:人行道绿《带应以?种植:行道树为主》并与地被植物相结合!为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者庇荫—和美化街《景 :。     【4,.滨:临水体的路侧绿化带!应结合地形和岸线进!行设计形成有景【观特色的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体之间留出透!景,。区域使水体、绿化】和街景?相互融合《而成:为有机的整体 】 —第2.1《.5:条 当旧城—道路改?造时在满足》道路交通需要的情】。况下应兼顾旧城的】历史文化《和原有道路网形成】的历史;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应适当加以保护【在道路及管线—建,设中对文物古迹应】。。妥善:保护经文《物部门鉴定只—能原址保护的应及时!调整原规《划或设计《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