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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二章 》 城》市交通? : 2《。.1 — 城市?道路 第2】.1.1《条 城市《道路分类《 ?。     1.】 城市道《。路按照?其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划分!为四类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 》    《2.快速《路,是为车速要》求高、行程》长的汽车《交通连续通行—设置的重要交通干】路快:。速路:交通组?织应采用《全部或部分封—。闭式 —   ?  3.城市—主干路是城市各区】或,。组团间的《。交通性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应分道》行驶并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立分隔带或》分隔栏? 》  :  4.城市次干路!承担组团或乡—镇内短距离出行并】与城市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    《。5.城市支路—主要为?解决:局部地区交通和承】担小区内部及大型】建筑出入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6.各类《城市道路《的,红,线宽度?及,计算:行车速?度按: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确定 ! 第2.1】.2条? , 城市道路用地指标!及道路路网》密度 【    1.城市】道路用地《面积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宜为15%】~20%规划—城市人口人均占有道!路用地?面积宜为6.0~1!。3.5㎡ 】  :   2.道路【网密度(分区列表)!  —   快《。速路为?0.4~《0.:6(km/km【2)主干路为0【.8~1.2—(km/k》m2)次干路为1】.2:~,。2,.0(km》/km2)支—路为3~《4(k?m/km2)三【个,。分区道路网》密度分别宜为—。第一分区12~【16 k《m/km2;第【二分:区7~?10 ?。 km/k》m2;?。第三分区6》~9 km/km】。2  【   3.工业【区(点)内的道【路网的密度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其主要道】路(除通过该区域的!城市主要干道—外)不应超》过25米次要道路】不超:过12?~16?米工业?区(点)内道路边】。原则上不规划绿化】带不设大广场— 】 第2.《1.:3条 城市道【路横断面布置 【。 《  :  :1.城市道路横断】面一般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中间分隔带、—两侧分隔带》和绿化带等组成【 》    道路的横断!面型:式有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及【四幅路 —   ? 横:断面型式、布—置、各组成》部分尺寸及比例应按!。道路类别、级别、计!算,行车速度、》设计年限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交通?量和人流量、交【。。通特性、交通组【织、交通《设施、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绿》化,、地形等因素统一安!排以保障车辆和【人行交通的安全通】畅各类城市道—路横断面分幅—型式一般按表2【.1.3.》1的规?。定确定 》 表2.1.3.】1, 城市道路横断面】分幅型式 ! 《。 《 》 : ?城市道路类别(【性,质) ? — 横断面型式 ! ? 】 【 快速路 》 : 四幅】或两幅 】 , 《 ? 》 主干路 】 四】幅或:三幅: ? 】 《 次干路! 》 三》幅或两幅 》 】 》 支路! : 单】幅 — : 《     】道路横断《面,设计应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范围内进行应结!合近远期考虑使近】期工程成为远期【工程的组成部分并】预留管线位置路【。面宽度及标高等应有!发展余?地(常用道》路参考横断面见附录!一):    — 2.?。 机动车车道及自行!车车道宽度可按表2!.1.3.2—的规定?确,定 表《2.1.3.2【 机动车车道!及自:行车车道宽》。度 ! , !。 《。类型及行驶状—态, 】 计:算行车速度》。(km/h)— , 《 一》个,车道宽?度(m) 》 — 》 《 大—型汽:车或大、小》型汽:。车混行 ! ?≥40 —。 》3,.75 【 【 】。 <4?。0 】 3.5 》 》 》 【 小型《汽车专用线 】 ! , 3—.5 】 — 》 公共汽—车停靠站 ! 《 》 《3.0 【 》 :。 — 自行车道 】 : : 11~14! 】1.0 】 ? 》 注在旧城》区道路改建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定要求   】  3?.路缘带《宽度可按表2.1.!3.3的《规定确定 表2.!1.:3.3? : 路《缘带宽?度 【 】 【 车行道类型 ! 计【算行车?速度(k《m/h)《。。 【。 路缘?带宽度(m) 】 : 】 】机动车?道 — >》40 】 0.5 ! 】 , ? ? ≤:40 】 0.25 ! 》 》 , , ,。 非》机动车道 ! , ? 》 《0.2?5 》 :。 :。 , ,。 《注支路可不设路缘带!但应保证0.—25m的侧向净宽】 《    4.城市】非机动车道路网可由!城市主、次干—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城市支路、—居住区内《的道路、《自行车专《用路共同组成— 非机动车道!可,以和人行道合建【设置时靠路缘带【部分为非机动车道合!建单侧总宽度—。不,得,小于5.5》米 ?    5.—。 ,城市道?。路分隔带最小—宽度可按表2.1.!3,.5的规定确—定 表2》.1.?3.5 【 城:市道路分隔带—最小宽?度 —。 《 】 道路类】。别 】 中间《分隔带?最小宽度(m) 】 《 两《侧,分隔带最小宽度【(m) ! 《 【 快速路 】 《 : 3.0 》 ? 1.5 !。 ! 》 ? 主干路 】 , 2》.0 《 》 ,1.5 》。 ! 【 :次干路 【 ? 2.0 】 1—.5 】 《 注在—旧城:区道路改建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定要求?     6.】 单:侧设置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2.5米!人行:道最小宽度可按【表2.1《.3.6的规定确】定人行?交通需成为》一个连续的、—有层次的系统相交的!城市道路人行道【间必须相《互,连,接贯通在《道路边若有宽度大】于8米的规》划绿化带时》人行道可《结合绿化带的绿【化统筹布置 表】2.1.3.6 】。 , 人行道最小宽度 ! 》 【 】 用地类别 【 人】流量(人/分) ! ? 《人行道最《小宽度(m》) 】 《 , !商业(含车站、【大型公共建筑) 】 , >】150 】 : ,4.5 【 — 】 居住 ! 11—5~150》 】。3.5? 】 】 , 75~1【15 ! ,3.0 《 】 】。 <《。75 【 2.》5 — 《 《 》 工业 【 】 【。2.:5~3.5 】 【 【。。 第2.1.4条】 , 道路绿《化 《   ?。  1. 4—0米及以上宽度规划!道路:两侧应?。控制不小于1—0米宽的《绿化带?(防护绿地或街头绿!地)结合道路两侧】建设项目临街集中】绿,。地,形,成公共开敞》空间:     2!., 2:5米及以上宽—度规划道路侧的规】划绿化带(防—护绿:地除外)在道路交叉!口,。相交时应《。在道路交叉口—切角处设置切—边绿带其宽度不小于!较宽一条道路—绿化带的宽度—(详见附录四) 】     【3.:。 道路中间》。分隔带绿《化应起阻《。挡眩光的《。作用;两侧分—隔带绿化应起防【护隔离和美化街景的!功能;人行道绿带】应以:种植行道树为主并】与地被植《物相结?合,为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者】庇荫和?美化街景  !   ?4.滨临水体的路】侧绿化带应结—合地形和岸线进行设!计形成?有景观?特色:的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体之?间留出?透景区?域,使水体、《绿,化和街景相互融【合而:成为有机的整体 】 , : ? 第2.《。1.5条 》 当旧城道路改【造时在满足道路交】通,需要的情况下—应兼顾旧城》的历:史文化和原有道路网!形成的历《史;: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应适【当加以保《护在道路及》管,线建设中对文物【古迹:应,妥,善保护?经文物部门鉴—定只能原《址保护的应及时调整!原规划或设计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