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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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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条: ,为确保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推进城乡统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1.0.2条 】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域内的?各类与市政工程有关!的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活动
— ? 温江》、双流?。、龙泉驿、青白江】、郫县、新都、【。金,堂、新津、蒲江、邛!崃、大?邑、都江堰、崇州、!彭州等区(市、县)!的相应地区应参照本!。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 】
第!1.:0.3条 本规】定所:称市:政工程是《指城市交通设—施工:。程、河湖水系工程】及雨水、污》水、再生水、—给水、燃气、—输油、热《力、通信《、广播电视》。、电力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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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4条 ! 本《市中心城《区域内?的市政工程应根据本!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计划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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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条 除大型】跨,省,域、市域的市政【工程外?本市:域内的市《政工程建设》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经国家批准的成【都市:2004地方坐标】系高:程系统暂采用现行】高程系?。统(待?全市域高程系统统一!后采:用国家高程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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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条 一般市政建设!工程按基本地震【烈度Ⅶ?度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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