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企业】。。、人:员积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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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根:据企业积分》市建委对企业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 (一)企业【积分达到8》。分时市建委》对企业?提出书面警示并【提示市建《设系:统及有?关协会?在组织?企业评优活动时对】该企业的资格慎重】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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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项工程项目积分!达到8?分时市建委提示市】建,设系统及有》。关协会在《。组织工程评优—活动时对该》工程项目的》资格慎重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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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积:。分达:到16分时市—。建委在有形建—筑市场公示》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信息《提示:招标人在选》择投标人时》予以慎重考》虑,并,依,法限制?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和增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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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企业】积分:。达到24分时—市建委将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或处理结】果在动态监管—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同时依法核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条件;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经核查】不达标的责令三【十,日内改正并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条件】经核查不达标—的责令三个月—内改正改正期间企业!不得承揽新》工程:
】 (四)》企业:积分达到30分时市!建委依法核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条件;核查不—达标的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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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处理措】施,中依法应当》由建设?部、: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降级、吊销】。资质证书和》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由市建!委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和《处理建议报告建设部!或者抄送《企业注册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上【。述部门做出》处罚:或处理决定前—限制企业在北京承】揽新:工程
第!十,二条 ?市,建委建立企业定【期讲:。评制度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内市建《委对企业积分—达到8分《以上(?含8分)的企—业负责?人进行动态监管工作!。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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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市建委依—法对企业直接—做出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的不予记分】。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结果在市建】委网站上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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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根据人员积分】市和区县建》委对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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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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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负责人?。积分达到1》6分时市建委约【。谈企:业负责人并要—求其:参加不少于》三天的专业学习【并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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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企业负责人【积分达到2》4分时市建委将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处理结果等信息通报!该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该企业属于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管理的函告】国资委;同》时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
】 (二)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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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负责人】积,分达到4分时由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对?该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警示同时市建【委提示市建设—。系统及有关协会【在,组织项目负责人【评,优活动时《对该人?。员的资格慎重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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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负责人积分达到!8分时?由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其参加不少于两!天的专业《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再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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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负责人—积分达到12分时市!建委建议《。企业撤换该》项目负责人并将项目!负责人违法》。违规行为在有形【建筑市场和》指定媒体上公—示同时依法对该项】。目负责人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本市【。颁发证书的项目经理!和注册的建造师【发现应当暂扣、撤销!注册证书或者吊销项!。。目经理证《书,的情形时《依法办?理;对于《非本市颁发证书的项!目经理和注册的建造!师将:其,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和处《。理,。建议抄?送其发证机》关或注册机关在上述!机关做出《处罚或?处理决定前禁止其】作为项目负责人在】京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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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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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积分【达到2分时由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组织其—参加不少于》一天的专《业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再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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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积分达《到4分时由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建议项目负》责人撤换该人员同时!依法对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应当暂扣、撤销相】关证书的情形时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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