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紫】线,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紫线是指】本市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以外的区》、县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第【二十九条 划定紫!。线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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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风貌环境所组!成的核心地段以及为!确保该地段的风貌】、特色完整性而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区】域;
】 (二)】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文物、历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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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控制范围清】。晰附有明确的地理坐!标及相应《的界址地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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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当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要】求对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保:护和:各等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提出不同的保护【方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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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 中心城区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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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心?城区:以,外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由!。区、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区、县人—民,政,府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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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修》改,因改善和加强—保护工作《确需修改《的中心城区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修改》方,案;:中心城区以外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由所在】区、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区、县》人民政?。府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
】门,。。提出专题报告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审查、》论证同意后由区【。、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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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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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已】经损坏不再》具有保?护价值的《位于中心城区以内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位于中】心城区以外的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修改相应规!划撤:销相应的《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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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在—紫线范围内从—事各类建设和活【动,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真:实的历史《文化遗存维》护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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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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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规?划进:行大面积的拆除、】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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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
】(三)损坏》或者:拆毁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四)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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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占—用或者破坏》。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和古树名【木等;
!(六)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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