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紫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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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 本规定《所称紫线是指本市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以外的》区,、县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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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 划定紫线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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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风貌环境所组成】的核心地段》以及为确保该地段的!风貌、特《色完整性而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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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文物、》历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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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控?制范围清《晰附:有明确?的地理坐标及相应的!界址地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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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当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要【求,对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保护!。和各等?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提出不同的—保护方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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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中心:城区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中!心,城区以外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由区、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区、县人民政府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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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修改因】改善和加强保护工】作,确需修改的中—。心城区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修改方案;中】心城区以外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由所在区、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区、县人民政府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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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提出专题报告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审查、论—证同意后由区、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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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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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已经损坏不再具!有保护价《值的:位于中心城区以内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位于中!心城:区以外的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修改相应规划撤销】相应的紫线
】
第三十四条】 在紫线范—。围内从?事各类建设和—活动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真实的】历史文?化遗存维护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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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违反规划—进行大面积的—拆除、?开发;
!(二)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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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损坏或者【。拆毁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四)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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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占用或者破坏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和古树名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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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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