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紫】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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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紫线是指【本市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以外的区、县【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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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 划定紫线》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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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风貌环境所—组成的?核心:地段以及为》。确保该地段的风貌】、特色完《整性而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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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文物、历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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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控制范围】清晰附有明确的地】理坐标及相应—的界址地形图
】
《第,三十:条 : 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当: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要求对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保护和各等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提出》不同的保护方法和措!施
第三!十一条 中心城】区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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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城!区以外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由区、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区、?县人民政府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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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修】改因改善和加强保】护工作确需修改的中!心城区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修改方案;中!心城:区,。以外: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由所在!。区,、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区!、县人民政》府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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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提出专题报告—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审:查、论证同意后由区!、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修改方【案
】 修—改后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审?批,
第【三十三?条,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已!经损:坏不再具《有保护价值的—位于中心城区以内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位!于中心?城区以外的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修《改相:应,规划撤销相应的紫线!
—第三十?四条 在紫—线,范围内从事各类建】设和活动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真实的—历史文化遗存维【护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
】第三十五条 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违反规划【进行大面《积的拆除、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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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
!(三)?损,坏或者拆毁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四)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五)占用》或者破坏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和古树名木等;【
(六】)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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