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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地下空》间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建设单位》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验》线开工或者现—场验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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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测》绘单位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放《线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放,线的;
》 : (三)【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后不申》请,规划验?收的;
—。 —(四)建设》单,位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量的 《
? —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地下建设项!目竣工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报废建《设单:位未汇交信息数据、!。图纸、资《。料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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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地下建—设项目施工造成相邻!地上、地下》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损?毁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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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或者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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