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四章 地下空!间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 第?三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地下建《设,项目的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结建项!。目应当与地表—建设项?目一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第三十二条 】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资源环《境、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的,地,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 — 第三—十三条 》。地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地:下空间环境、安全】和既有设施的—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 第》三十:四条 ? ,新建地下建设项【目对已?。建成的项目或—者城市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的结构、安—全和:。建,设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 《 第三十【五条 ?。 地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第三十六条!。 工程管线综合】管沟内应当》集中敷设电信电【缆管线、电力电缆管!线、:。给水管?。线、热力管线、排】水,管线、再《生水:。管线等?     工!程,管线综合《管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 第三十七条 】 地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地下空间【建设工程《总平面示意》图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 ?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对地下!建设项?目进行放线 —    【 采用暗挖方式施】工,。。的应当采用相应技术!手段放线;采—用明:挖,方式:施工的建设单位开】挖后应当通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验槽 《 第三十】九条 《地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不明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立即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查明:情况妥?善处置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四十条 —地下:建设项?目施工?应当同步《进行测量同步编制竣!工图 第四!十一:条 地下建—设项目施工》中建设单位发—现因水?文、地质等》原因不能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施工的!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十二条 —地,下建设项目》开工:验线、规划》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分别出具—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和竣工—测量:技,术报告? 第四【十三条 地—。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不《得对已建成的地【表或者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使用?。造成影响 —   《  建设单位对损坏!的地:表,地貌应当及时恢复 !。 第四十四【。条 单建项目地】表,规,划为绿地、公园【、广场的建设单位应!当一并实施建设 ! 第《四十:五条 地下建设项!目涉及?。连,通,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地下连通义】。务 第四【十六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地下空间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地下建《设项目竣《工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报废】的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汇交信息】数据、图纸、资料】。 ,   —  地下空》间信息?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