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结建项目是指结合地表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建设项目;单建项目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建设项目。
第五十三条 地下空间的范围通过三维空间坐标确定。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对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未作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