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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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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将污水《管与雨水管连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直【接责任人《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以责任《单位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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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标准建】立中、小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造成污染《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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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在】城市排水设施覆盖】。的区域内将污水直接!排入:。水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处以直】接责任人《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以责【任单位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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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直接】或者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处《以直:。接责任人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以责任?。单,。位,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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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排放污水的水质【不符合城市排—水许可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达标;逾】期仍不符合》城市排水《许可要求的撤—销城:。市排:水许可证同时报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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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未经考核合格进行!营运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以,l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特许经】营资格?。;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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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法定】代表人5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自《备水源用户》拒绝交纳污水处理】。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取水】许可证并处以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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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疏通恢!复原状无法恢复原状!的承担赔偿责任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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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条 阻碍《排水管理《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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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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