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七章 ?输配水 【7.0.1 应采用!。管道或暗渠》输送原水《当采用明渠》时应采取保》护水质和《防,止水量流失的—措施:输水管(渠)的根数!及管径(尺寸)应】满足规划期给水规模!并,结合近期《建,。设要求进《行设:置应按城乡规划确定!的管:。道走廊铺设并应缩】短线路长度减少跨】越障碍次数 — ? : 7.0.2 应!根据城乡规划、规】划期给水规模并结合!近期建设《、消防供水需要确】定给水系统管—网及管径、》走廊配水干》线管网?应布置成《环状管道走廊宜沿】现有或规划道路【。布置并应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98)的!规定 【 7《.0.3 重—庆市主城《。区,主干道下的给水管】道直径不宜小于4】00mm《次干道下的》给水管道直径不宜小!于,300mm其—它市政道路下的给】水管:道直径?不宜小于2》00m?m;其他区县可【参照执行 】 , : 7.0《.4 当配》水,系统中需设置加【压,泵站时其位置宜【靠,。近用水集中地区泵站!用地应按规》划期:给水规模确定其用地!控制指标应按表7】.0.4选用 】 表7.》0.4 《  泵站用地控【制指标 】 —。 建:设规模(万m2/d!) — ,用地指标(m2【。·d/m《2) 【 ? ≤ 5! ≥【 0.25 【 】 5》。。~1:0 ? 0.25~!。0.20 — 《 — 10《~30 !0.20~0.【10 ! 《 30~5【。0 》 0.10~0.!03:。 注!1、介于《以上规模之间的泵站!。用地可采用内插法确!定,用地:指标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  【   2《。、加压?泵站设有大容量【的调节水《池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 】    》 3、本《表指标未包括泵【站周围?的绿:化,带用地泵站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绿化地带并宜与城镇!绿化用?地相结?合 】 7.0.》5 严禁饮用水给】水管道与再》生水管道连接—给,水管:道与再?生水管道平行埋设】时其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交叉埋没时再—生水管道应位—于给水管道》的下面、排水管【道的上面其》垂直净距均不得【小于:0.15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