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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导则—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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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的写法为》
“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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