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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水 ? 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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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 根据给水系统【的,布局地?表水水厂的》位置宜选《择,在交通?便捷、?供电安全可靠和水】厂生产废《。水处置方便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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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 ,地表:水水:厂应根据《水源:水质和用户对水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理工艺同时—应对:水厂的生产》废,水,进行处理
!
6.0.3 !水源:为含:藻水、高《浊度水或受到—不定期污染时应设】置预处理《设施
?
《
?6.0.4 地下水!水厂的位置》。根据水源地的地【点和:不同的取水方式确】定宜:选择在取水构筑【物附:近地下水中铁、锰、!氟等:。无机盐类超过规定】标,。准时:应,设置处理设施
!
6.【0.5? 水厂厂区周围不小!。于,10m?的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和绿【化环境不《得修建居住区—或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等不得堆放垃圾、】废渣、粪便等或铺】设污水管《渠
【 6.0.6 】水厂用地应按规划期!给水规模确定用地控!制指标应按表6【.0.6选用
!
表6.0.6 】 水厂用地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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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万m2/《。d)
?
《 地表水水厂(【m2·d/》m2)
》。 《地下水水厂(m2·!d/m?2)
—
】。。 ≤ 5
】 , ≥ 0.70】
》 ≥ ?0.:40
!
【5~1?0
《 : 0.70~0.5!0
0.!40~0《.,3,0
!
》 10~30
! 0.50【~0.30
【。 , 0.30【~0.20
】
?
【 30~《50
《 ? ,。0.30~0.10!
0【。.20~0.0【。8
—
注《1、介于以上—规模之间的》水厂用?。。地可采用内》插法确定用地—指标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
《 , 2、地表水水!厂用:地按常?规处理工艺进行厂】内设置预处理或深度!处,理构筑物以及污【。泥处理设《施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
! ,3、地?下水水?厂,用地:。按消:毒工:艺进行?。厂,内,设,置特殊水质处理【工,艺,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
】。。 4、—本表指标《未包:括厂区周围的绿【化带用地厂区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绿化《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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