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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给水系统的【安全性
【5.2.1 给【。水系:统,中的工程设施不应设!置在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塌陷等不》良地:质地区和《洪水淹没《、内涝低洼地—区防洪及排涝等级】不,应低于所在城镇设防!的相应?等,级并应符合抗震标准!的要:求,地表水取水构筑【物应设置《在河:岸及河床稳定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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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 中?等,及以上规模》的,城,市以及供水规—模,相当的、被地—形或:河流分隔的城—市片区城市水源不宜!少于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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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3 输水管不—宜少于两根当—其中一根发生事【故时另一根》管线的事故给水量】不应小于正常总【给水量?的,70%当城镇为多水!。源给水或具备—应急水源、安全水池!等条件?时亦可采用单管输】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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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4 给水系统的配水!干线管?网应布置成环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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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5【 主要给水》工程设施的供电【等级应为一级—负荷
5!.2.?6 :给水系统《中的调?蓄水量宜为给水【规模的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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