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水源选择和【水源地 》。 《 4.—1 水源选》择 : 4.1.1 !给,。水水源的选》。择应以水资》源勘察或分析—研究报告、区域【或流域水资源规【划、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等为!依,据应满足规划用水量!、水质和《安全:供水等要《。求,并,便于水源防》护 ? 4.1!.2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 3020)的】规定其中《重庆市主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规定的一级—指标水质低于标【。准,规,定的水源按其它用水!相应的水质标准【可,作为水质《要求:低的其它用》水,的水源 ! ?4.1.《。3 选用地表水为】给水水源时给水水源!的枯水流量保证【率,。应根据城《镇,性质:。和规模确定可采用】90%~97—%当水源《的枯水流量》。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多水源调节》或调蓄等《措施 》 《 4.1《.,4 过境水资源丰】富的城镇《应充:分利:用,过,境水资源其中重庆】市主城区水源—以长江、嘉陵江作为!主供水源 》。 》。 , 4.1.5— 水质符合标准【规定且水量》稳定:的地下水宜》优先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开采地?下水:应以水文地质—勘察报告《为依据其取水量应小!于允许开采量— 》 4.》1.6 过境水资】。源或当地水》资源不足、水质【污,染导:致水源不足的城镇】可根据城乡规划【、区:。域或流?域水资?源规划采取相应的区!域,或流域外《调水的工程设施和措!施提供水源当水源水!质,低于标?准规定且限于条件】必需用作生活饮用水!时应采?取预处理或深度处理!等有效的措施—。 》 ,4.1.7 水资源!不足的城镇宜—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将:城镇:雨,水、污?水作为水资源加【以利用;污水再生处!理后可用作工业用水!、城镇?杂用水、景观环境用!水、农?业用水等其水质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