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水源选《择和水源地 【 4!.1 ?。水源选择 】4,.1.1 给水【水源的选择应以水】资源勘察或分析研】究报告、区域或【流域水资源规划、】。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等为依据】应满足规划用水量】、水质和安全—供水等要求》并便于水源防护【 》 4.1—.2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 3020)的规!。定其中重庆》市,主,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规《定的一级《指,标水质?低于标准规定的水】源按其它《用水相应《的水质标准可作为水!质,要求低的其它—用水的水源 【 4】.1.?3 选用地表水为给!水水源时给水水【源的枯水《流量保证率应—根据城镇性》质和规模确定可采用!90%~9》7,%当水?源的枯水流量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多水源调节或调【蓄等措施 —。 4【.1.4 》过,境,水,资,源丰富的城》镇,应充分利《用过境水资源其中】重庆市主城区水【源以:长江、嘉陵江作为】主供水源 【 , ? 4.?1.5 水质—符合标准规定且【水量:稳定的地下水宜优】先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开采地下水【应以水文地》质勘察报告为依据其!。。取水量应小》于,允,许,开采量 【 《4,.1.6 过—境水资源《或当地水资》源不足、水质污【染导:致水源?不足的城镇可—。根据城乡规划、【区域或流域水资源】规划采取相应—的区域或流域外【调水的工《程,设施和措施》提供水源当水—源水质低《于标准规定且限于条!件必需用《作,生活饮用《。水时应采《取预处理或深—度,处,理等有效的》措施 》 : 4.1.7— 水资源不》足的城镇宜》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将城镇雨水》、污水作为水资源加!以利用;污水再【生处理后可用作工业!用水、城镇》杂用水、景观环境】用水:、农业?用水等其水质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