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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水源选择【。和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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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水源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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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给水【水,源的选择应以水资】源勘察?或分析研究》报告、区域或流域】水资源规划、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等为依据《应满足规《划用水量、》水质和安全供水【等要求并便于—。水源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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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 【3020)的规定其!中重庆?。市,主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规定》的一级指标水质【低于标准规》定的水源《按其它用《水相应的水质标准】可,作为水质要求—低的其它用水的【水源
! 4.《1.:3 选用《地表水为给水水源时!给水水?源的枯水流量保证】率应根据城镇性质和!规模确定可采—用90%~97【%当水源的枯水流量!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多《。水源:调节或调《蓄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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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过境水资源!丰富的?城镇应充分利用过】境水资源其中重庆市!主城区水源以长江】、嘉陵江作为主供】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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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5 】水质符合标准—规定且水量稳定的地!下水:宜优先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开《采地下水应以—水文:地质勘察报告为依据!其取水量应》小于允许开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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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过境水资源或【。当地水资源不足、水!质污染导《致水源不足》的城镇可根据城【乡规:。划、区域《或流域水《资源规划采取相应】的区域或流域—外调水的工程设施和!措施提供《。水源当水源》水质低于标准—规定且限于》条件必需用作—生活饮?用水时应采取预【处,理,或深度处理等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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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水资源不足的【城,镇宜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将城镇雨水、!污,水作为水资源—加以利用《;污水再生处理后】可,用作工业用水、【城镇杂用《水、景观环》境用水、农业—用水等其水质—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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