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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给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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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给!水系统布局
!5.:1.1 城》镇给水系统应考虑城!镇用水?量、地形《、规划布《局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安全综合评价后合】理确定城镇给—水系统应为居民生活!。、生:产、消防等合—用,系统应满足城镇的水!量、水质、水—压及消防供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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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给水系统规划!。应合理利用城镇已建!的给水工程设施【。
— 5.1.3 规!划给水范围广或【城镇地形起伏大时】可采用?分区、分压给水系统!分压给水系统宜【按60~80—m分级城镇配水【管网的供水》压力宜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不小于28m的!要求且应保证市政】消火栓所需最小供】水压力?不得小于10—m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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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根据水源情况、城乡!。规划和用户对水【质的要求可采—用分:质给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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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水源为湖《泊或水库、有多个】。水源可供利用时【宜采用多水源给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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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有地形可供利!用时宜采用重力输】配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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