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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给水范》围和规?模
》3.0.1 给水】工程规划范围应与城!乡规划范围相协调】有条件?。的城:镇其供水《范围可向邻近—的,村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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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当给水水源地在】城镇规划《区以外时水源地和】输水管线《应纳:。入给水工《程规划范围当输水】管,线途:经的多个城》镇由同一《。水源供水时》应,进行统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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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给水【规模应根据城镇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最高日?。用水量确定》有,再生水系《统的城镇给水水【源和管网系统规【模应考虑再》生水用户的新鲜水】。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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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城镇中用水】量大且水质要求【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工业和公《共设施的非生—活用水?应根据城《镇供:水现状、发》展,趋势、水资源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研究确定【。由城镇给水工程【。。统,一供水或自备水【源供水其生活用水】。应由城镇给水—工程统一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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