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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规【。。划
《
第:十二条风景名胜区】经批:准设立后应当—依法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十三【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突出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
》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风,景资源评价;
!。 (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
》 《 (三)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
!
: (四)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范围;
! (五)风景名胜!区的游客容》量;
《 (六)有!关专项规划
】 : 风?。景名:胜区应当自设—。立之:日起2年内编制完】。成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20年—
?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第,十四条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核心景?区和其他景》区的不同要求编制】确定基础设施、【。旅游设施、文化设施!。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与》规模并明《确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条【件
?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第十五条】编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风】景名胜?区,内的镇、乡、村庄】规划与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相协调?
: 第十六《。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 《 ,跨行政区《。的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由申请设立风—景,名胜: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第十七条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依法通过】招标、比选》。等,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 :。 (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应当选择—具有甲级城》市规划或者》风景:。园林资质证书—。的,单位编制;
】 , (二)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应当选择具有乙级】以上城市规划或者】风景园林资》质证书的单》。位编制
第十八!条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与他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应当进—。行听证
》 :。 风景名胜区】规,划报送审批的材【料应:当包括有关方面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以及意见—采纳的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
! 第十九《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审批《依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执行!
【风景名胜区规划经】批准后应当依法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查阅
! 第:二十条风景名—胜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风景:名胜区?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 因实施风】景名胜区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林地—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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