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设立—
第九条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
: 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能够—。反映重要自然—变化过程和》。重大历史文化—发展过?程基:本处于?自然状态或》者保持历史原貌【具有国家代》表性的申请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具!有,区域代表性的申请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
? ,第十条?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办理新设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不《。得重合或者》交叉;已设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重合或者交叉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的》规,划、:保护:、建设和管理—应当相协调
【。 第十一条风—景,名胜区批准设—立,并公:布后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在】风景名胜《区主要入口建立【入,口标志并按批准的范!围立桩标明区界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入口标】志内:容和标徽图》案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公布
【 《。 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入:口标志内容和标徽图!案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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