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保护 — 第二十二条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禁止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拆除或者《迁出应当给》予补偿的依》法补偿   】  禁止出租—、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和风景】名胜:区 ? 第二十三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风景名胜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古建》。筑、古园《林、历史文》化街区、遗迹、【遗址:、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资源、特殊地】质地貌等进》。行,调查登记、监—测,并,采取建立档案、设】置标志、限制游客流!量等措施进行严格】保护 《 第二十四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风景名胜】。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造林绿化、护林防火!和防治病虫害工作做!好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和抗:震设防工作 【 第二十《五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风】景名:胜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植树绿化、封山【育林:、护林防火和—防治病虫害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管理责任制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抚育管理 !     风景名!。胜区内的林木属【于特种用途林名【。胜古迹的林木严【禁采伐;风景林确需!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采伐的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意见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在风景名胜区内采!集物种标本、—野生药材《和其他林《副产品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依法办理》采集证并在指定的】地点限量采集 【 第二十七—条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     (—一)超过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容量接待游客; !。  ?   (二)非法占!用,风景名胜区土地;】    — (三)从事—开山、采《石、挖砂取土、围】湖造田、掘矿开【荒、修坟立》碑等:改变地?貌和破坏《环境、景观的—。活动;  【  : (四)采伐、【。毁坏:古树名木; 】    (五)在景!观景物及公共设施上!擅自涂写刻画; 】     (【六)在禁火区—域内吸烟《、,生火; 《  ?   (七)猎捕】。、伤害各类野—生动物?。;    【 (八)攀折树、竹!、花、草;  !   (《九):向水:域或者陆《地乱扔废弃物;【 ?    (》十)敞?放牲畜违法放牧;】     (十!一)其他损》坏景观、生态和【环境卫生《等行为 第二十!八条风景名胜区内的!河溪、湖泊应当【按风:景名胜区《规划要求进行保护、!整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水系自然环境现【状, 第二十—。九条保护风》景名胜?区生物物种资源【维护:风景名?胜区生物多样性【。和特有?性,不得向风景名—胜区引?进外来?生物物种和转基因】物种确需《引进的应当》经检疫部门检—验同意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条风景名胜区内禁!止,修建储存或者—输送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的设施或者其】他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和危害—风景名?胜区生态、公—共安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 第三十一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风,景名胜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防火组织完善!防火设施 【  :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风景名】胜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古建筑!、古园林、石刻等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遗迹、遗址和其!它人文景物及—其,所处的?环境进行严格保【。护定期维护做好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度落实防火、—避雷、防洪、—防震:、白蚁防治等措施 ! :第三:十二条?风景名?胜区内的居民、游】览,者,和其:。他,人员应当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爱护各项【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