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城市绿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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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1 各类!建筑基地内的绿【地面积占基地总【面,积的比例《。(以下称绿地率)按!以下规?。定执行
【 (一) 居住用!地的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小【于,30%旧区改造【不应小于《25:%
? , (二) 新建!医院(含《各类专科《医,院)及教育科研【、体育、文》化类建设项目用【地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0%》;
(三!) 休?(疗)养院、老【年人居住建筑等建设!用地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5%
》
, (四—) :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不低?。于2:0%;
》 (五—) :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的工厂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防—护绿地
【6.2.2 城【市快速?路和交通性》主干:路红线两侧》应设置?绿化带其宽度按以】下规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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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快速路红线【两侧不宜小于—20米;
》
: (二) 规】。划,人口:规模50万以—。上,城,。市的交?通性主干路两侧不宜!小于:15米规划人口规模!50万以《下城市的交通性主干!路,两侧不宜小于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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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城市互—通立体交《叉口应设置绿化【。景观控制区立交匝】道规划红线外侧【绿化景观控制区宽度!不宜小于3》0米老城区》条件受限可酌情【降低要?求
6—。.2.4《 公共广《场用地内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应!设计成开放式绿【地;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6.2】.5 城《。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附属绿》地应向公众开—放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内》的建筑鼓励实—施立体?绿化新建建筑鼓励实!施屋:顶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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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居住!社区:内公共绿《地面积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0.1~】0.3万人》居住社区《不小于0.5平方米!/人;1~3万人】居住社?区不小于1.0【平方米/人;3~】。5,万人居住《。社区不小于1.5平!方米/人每》块集中绿《地的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用地宽—度不应小于8米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绿地面积在规定的!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其中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7《0%
6.2!.,7 蓝线宽度—1,。0,。米以:下的带状《水面(沟《渠、溪流等)两【侧绿线不宜小—。。于4米;《蓝,线宽:。度10米及以—上的两侧绿线最【小宽度不宜小于【12米;绿线内设置!慢行系统时不宜小于!15米;块状水【面宜与城市公—园绿:地相:结合水面周》边绿线宽度不宜小于!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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