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
7.!1 城市应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明确地下《空间资源保护—、控制和开发利【用的内容;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规模应满足地—面交通、《公用设施承》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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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应与地面建【筑、人?防工程、地下交通】、,。管网、地下》文,。物及:其它:地下构筑物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并符!合文物保《护,。要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考虑地—块地:质条件、建筑—物结构安全、施工】难,度等因素的限—。。制对周围建筑和市政!设施不?造成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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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城市重】点地段、同一街区以!及相邻公《共建筑的《地下空间宜按规【。划进行互通设计控制!新建相邻商业、办】公高层建筑地下室】应设置连接》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4《米净高度《不应小?于,2,.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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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地下空间】使用功能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公用设施、防【灾,减灾设?施、仓储设施等【各,类设施对应建设【。项目参照表1—8规定执行
表1!8, 地下空间各类设】施对应建设项目一】览表
!。7.5 地下—空间不?应建设住宅、敬【老院、托幼儿—园、学校《、医院病房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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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6 同—一深度地下空—间设施产生冲突时】宜,遵,守以下避让原则
! —(一:) 人行《和车行?设,施产生矛盾时—行人设?施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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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地下民用【设施与公用设施产生!矛盾时公用设施【优先;?
》 (三)《 ,地,下交通设施和—管线:设施产生矛》盾,时交通设《施优先;
— (》四) ?不同交通形式产生矛!盾时根据避让难【易,程度决?定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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