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市【政公用及防灾设施
!
!第一节? 给水排水工程
!
?。5.1.1》 加强水《源保:护严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防治水源污染保证居!民饮用水安全—
》。
5《.1.2 》城,市给:水,应集中供给严—格控制?自备水源;未—经许可不得采用【地下水
《
》。 》大中城市应规—划建设城市》。备用水源
5!.1.3 水厂用地!应,。按规划期《给水规模确定必【要时:结合长远发》展预留用地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按表】。1,0的规定采用—水厂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
表10 】水厂规划用地控制】指,标表
—
建!设规模
【。 ? ,(万m3/》d)
?
地—表水水厂《(m2·d/m3】。。)
地】下水水厂
— (【m2·d/m3)
!。
》
》 常规》处理工艺
【 ?预处理+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工艺》
,
! 5~10
!
》0.7~0.5【0
:
? 0.8~0.6!
》 0.?40~0.30
】
—。
《 , , 10~30
】 0.5【0~0.30
】 0.6~】0.:5
》 0.30~0.!20
!
30!~50?
: 0.—30~0.20
! 0.—5,~0.35
【 0.20~!0.08
》
《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 —2、地下水水厂建】。设用地按《消,毒工艺进《行厂内设置》特,殊水质?处理工艺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3、本表】指标未包《括厂区周《围绿化?带用地
—。。
》5.1?.4 给水加压泵站!宜靠近用水集中【。地区布置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按表—11的规《定采用泵站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并宜与城市绿化用!地相结合
》
表11 给水泵!站,规划用地《控制指标《表
《
】 建设规模》(万m3/d)
】。
: ?。用地:指标(?m2·d《/,m3)
【
?
— 5:~10
【 0.25~0.!20
!
1】。0~:。30
【。 ,0.20~》0,.10
》 :
《
? 30~50
!
: 0.》10:。~0.03》
】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
— , : , 2、《加压泵站设有大【容量的调节水—池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
》 ? , 3、本【表指标未包括站【区周围绿化带用【地
!5.1.5 —节约:用水逐步推》广再生水、雨水等多!种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市,政、:园林绿化、》河道景观等用水宜】利用再生《水或:雨,。水缺水城市》宜,考,虑建设再《生水设施《新区宜考虑供—、排水系统的统【一规划与建设
! ,
《5.1.6 城市新!建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有《条件:的应按照城镇排【水规划的要求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暂【时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处理相结合的措施!。
— 5.1.—7 :新建小区《应采用雨污分—流制住宅阳台排水管!道应单独设置—洗衣机?地,漏排水管道应接【入污水?立,。管严禁与雨水管道系!统混接
》
5【.1.8 》工业废水排》入城市排水系—。统的水质应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执!行且不应影响城镇排!水管道?和,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医院的【生活行政区与医疗】区的污水应》分流医疗机构污【水应经无害化—处理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的】预处理?标准后方《能排入城市排水系统!
【 5.1.》9, ,处于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外或近—期污水系统未完【善的地?区其生产、生活污水!必须自行处理并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
】
5.1.10 !污水处理厂应—选址在?城市: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利?于尾水的再》生,回用采取必要—。的除臭措施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区的—最小卫生防护距离依!据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参照表12确定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安排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设—。。用,地
表12 】城市污水处理厂【最小卫生防》护距离?
:
】。 污水处》理厂规模《(万m3/》d)
?
《 ≤:5
— 5-10
—
? ≥1《。。0
【
》 最小卫—生防:护距:。离(m?)
》 150
【 20—0
【300?
》
:
, 注最—小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水处理厂厂界】至防:护区外缘的最小距】离
【。5,.1.11 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按规划期《平均日污水》量,。并考:虑污水收集率—和地下水入》。渗率等?因素确定规》划,用地控制《面积不?应超:过表13的规定并应!预留尾?水再生?回用设施用地
!表13 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控【制,面,积表
!
建设规模!(万m3/》d,),
: 规划—控制用地《面积(hm2)
】
,
》
》 二级处理污【水
《 污水深—度处理?。
【
》 20~50
! 2》0.00~》40:.00
》 6.00~!8.00
!
《
1—0~:。20
1!0.00~20.】00
?
? , ,3.00~6.【00
《
?
【 5~10—
,
? 6?.00~10.【00
【 2:.50~3.00
!
【
—1~5
【 1.《50:~,6.00
— 《0.65~2.【。50:
:
】。 , 注1 表中【规划:控制用地面积—为污:水处理?厂围:墙内所有《处理设施、》附属设施、》绿化、?道路及配套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包?括有:特殊用地的面积
! 【 : 2 建设规模【大的取上《限规模小时取下限中!间规模应采用—内插法?确定
《 — : 3 表中规【划控制用地面—积不含?防护距离面积
【
: ,
5.1.】12 排水泵—。站宜按规划》。。远期规模设》计污水泵站设计流】量按最高日最—高时:。流,量,确定;?雨水泵站按泵站进】水总:管的:设计流量确定泵站】用地:面积分别不应超过表!14和表1》5的规?。定泵站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
表14!。 污水泵站规—划用地控制》。面积表
】
:
: 建设规模(m!3/s)
【 ?1.00~2—.00
】 0.10~—1.00
【
】 用地面积(】m2)
【 2500—~3:500?
: ? 800《~250《0
》
《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上》限规模小时》取,下限:。中间规模《采用:。内,插法:确定
】 2、】表中面积《为,泵站围墙以内包括提!升泵站整个》工艺流程中的构筑物!和附属建筑》物等:的用地总面积
【
表15》 雨:水泵站规划用地控】制,面积表
《
—
建—设,规,模
》 雨?。水流量(L/—s)
《 ,
【 2》0000以》上
》 :10000》~20000
【
5—000~《100?00
《 1000】~5:000
《
! 用》地指标
】。 (m2·s】/L)
!0.:28~0.35【
0.3!5~0.42
【
《 0.42~0.】。56
0!.56~0.—77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上限规模小!时取下限《。。中,司规模采用内插【法确定
— 《 2、有】。调蓄功能的泵站用】地宜适?当扩大
【
,
5.1.13! 新建区《域规划时应确定需要!保留与控制的城市】防涝用地《空间城市防涝用地】。应进行景观》、休闲、健身等【多,用途综?合利用但《不得建设影响防涝】功能的设施城市应推!广生态的低》冲击开发《建设:模式开发时应保持】城市:自然:水体的雨水调蓄能力!鼓,励城市新区和新建】。项目设置雨水—收集:利用设施;采—用渗透?。性铺面、下凹绿【地建设人工》湿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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