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市政公?用及防灾设施
】 ,
第一!。节 给水《排水工程《
《。 ,5.1.1 加强】水源:保护:严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防治水源污》染保证居民》饮用水安全》
《
? 5.?1.2 城市—给水:应集中供给》严,。格控制?自备水源;未经许】可不得采《用地下水
—
?
》 ,大,中城市应规划建设城!市备用水源
!5.1.《3 水厂《用,地应按?。规划期给水规—模确定必要》时,结合长远发展—预留用地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按表!1,0的规定采用水厂】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
表10!。 水厂规划用—地控制指标》表
—
【建设规模
!。 (万m—3/d)
! 地表水《水厂(m2·d/】m3)?。。。
—地,下,水水厂?
,
? (m—2,·,d/m3)
!
《
,
, 常规处理工!艺
— ,预处理?+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工艺
?
】
5—~,10:
? 0.7—~,0.5?0
? 0.—8~0.6
】 , :0.40~0.【30
?
—。
》 10《~30
》 《0.50~0.【30
?
0.6】~0.5
! 0.30~—0.2?0
:
》
】30~50
【 0.30~!0.20
— : :0.5~《0.:35
】0.20~0.08!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 【 2:。、地下水水厂建【设用地按消毒工艺进!行厂内设置特殊水】质处理工艺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3—、本表指标未包【括厂区周围绿化【带用地
】。
?5.1?.4 ?给水加压泵站宜【靠近用?水集中地区布置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按表1《1的规定采用泵站】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并宜与城市绿化用地!相结合?
,
表11 —给水泵站《规划用地控》制指标表
—
,
》 建》设规模(万m3/d!)
用地!指标(m《2·d?/m3)
】
《
,
: 5~10
】
? :。0.25~0.20!
》
:
—。。。 10~30
】 : 0.2》0~0.10—
《
! 30?~5:。0
:
, : 0.10~0.!03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
》 2!。、加压泵站设有【大容量的调节水【池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
: 】 3、《本表指标未》包括站区《周围绿化带用地
】
》 5.1.—。5 节约用水逐【步推广?再生水?、雨水?等多种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市政《、园林绿化》、,河,道景观等用水宜利用!再生水或雨水缺【水,城市:宜考:虑,建,设再生水《设施新区宜考—虑供、排《。。。水系统的统》一规划与建设
!
5.1.!6 :城,市新建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有条件—的应按照城》镇排水规划的要求】。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暂时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处理相结】合的措施
】
5》.1.7 新建小区!应采用雨污》分流制?住宅阳台《排水管道应单独设置!洗,衣,机地漏排水管—。道应接入污水—立管严禁与雨水管】道系统混《接
?
—5.1?.8 工业废—水排入城《市排水系统》的水质应《。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执行且不—应影响?城镇排水管道—。和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医院《的生:活行政区与》医疗区的污》水应:分流医疗机》构污水?应经无害化》处理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的预处理》标,准后方?能排入城市排水【系统
【
5.》。1.9 《处于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外或近期污!水系统未完》善的地区《其生产、生》活污水?必须自行处理并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
!
5:.,1.1?0 污水处理厂应】选址在?城市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利于尾水的!再,生回用采取》必要的除臭措施【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区的最—。小卫生防护》距离依据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参照表1》2确定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安》排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设用【。地
表12 城!市污水处理厂最小卫!生防护距离
—
【 污水处【理厂规模(万m3/!d)
【 ≤:5
《 , :5-10
! ≥10
!
— ?最,小卫生?防护:距,离(m)
】 150
【 2》00
【 300
!
:
, , ?注最小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水处理厂厂界!至,防护区?外缘的最小距—离
【5,.,1.:11 ?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按规划期平均日】污水量并考虑污水】收集率和《地下水入渗率—等因素?确定规划用地控【制面:积不应超过》表,1,3的:规定并应预留尾水再!。生回用?设施用地
表1!3 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控制【面积表
《
》
建【设规模?(万m?3/d)
》。
规划控】制用地?面积:(hm2)》
:
】 二级处理污!水
? ? 污水深度处理
!
?
!20~5《0,。
》 20.00~40!.0:0
— 6.00~8.0!0,。
【
? 10~【20
1!0.00~》20.00
】 :。 3.0《。。0~:6.00
】
】 5?~10
— 6.00~1!0.0?0
2.!50~3.0—0
!
1~5!。
》 1.50~6【.00
》 《0.65~2.50!
【
, 注1【 表中规划》控制用地面积为污水!处理厂围墙内所有】处理设施、附—属设施、绿化、道】路及配套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包?括,有,特殊:用地的面《积
:
】 , 2? ,建设:规模大?的取:上限:。规模小时《。取下限中间规模【应采用?内,插法:确定
! ? :3 表?中规:划控制?用地面积《不含防?。护距:离面积
》
5【.1.12 —。排水泵站宜按规【划远期规模》设计污水泵站—设计流量《按最高日最高时【流量确定;雨—水泵站按泵》站进:水总:管的设计流量确【定泵站?用地面积分别不应超!过表14《和表15的》规定泵站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
表《14 污水泵—。站规划?用地控制面积表
】
】 建设规模(m!3,/s)
】 1.?00~2.00
】
? 0.10~1.!00
【
》 用》地面:积(m?2)
】2500《~35?00
》 80》0~2500—
【。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上限规模小时取下限!中间规模采用内插法!确定
】 : ?。 ,2、表中面积—为泵站围墙以—内包括提升泵站整个!工艺流程中的构【筑物和附属建—筑物:等的用地总面积
! 表1?5 雨水泵站规【划用地控制面积表
!
?。
【 建设?规,模
:
雨—水流量?(L/s)》
!
, ? 20000—以上
【 10?。000~2000】0
50!00~?。。10000
—
1—000~《5000
!
》 ?。 用地指标
【。 —(,m2·s/L)
! 0.2【8~0.35
【
《 ,0.35~0.42!
0【.42~0.5【6,
0.5!6~0.77
】 ,。
:。
: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上限规模小时取下!限中司规模采用内插!法确定
【 】2、有调蓄功—能的泵?站用地?宜适当扩《大
—
5.1.1】3 新建区》域规划时应确—定需要保《留与:控制的城市防涝用地!空间城市《防涝用地应进行景】观、休闲、健身等多!用途综合利用但不得!建设影响防涝功能的!设施城市应推广生】态的:低冲击开发建—设模式开发时应保】。持城市自然水体的】雨水调蓄能》力鼓励城《市新区和新建—项目设置《雨,水收集利用设—。施;采用渗透—性铺面、下凹绿【地建:设人:工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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