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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市》政公用及防灾设【施
【
第一节 】。给水排水工程
!
5.1.1【。 加:强水源保护严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防治水源污!染保证居《民饮用水安全—
5!.1.2 》城市给水《。应,集中:供给严?格控制自备水—源;未经许可不【得采用?地下水
》
】。 大中城市应—规划建设《城市备用《水源
》
5.?1.3 水厂用地】应按规划期给水规】模,确定必要时》结合长远发展预留】用地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按表10】的,规定采?用水:厂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
—。。表10 水厂规【划用地控《。制指:标表:
,
! 建设规》模
《 , (万m【3/d)《
地【表水:水厂:(m2·d/m3】。)
— 地下水《水厂
《 (【m2·d/m3)
!
—
?。。 《常规处理工》艺
预】处理:+,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工艺
?
【。
: 5》~10
— 0.7~0.!50
》 ?。0.:。8~0.6
【 0》.40~0.30
!。
— ,。
,
》10~?30
】0.50~0.3】0
— ,0,.6~0.5
【
《 0.30~0【.,20
!
《 30~50】
? 0.》3,0~0.20—
》。 0.5~》0.35
! 0.2《0~0.08
】
?
?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 ! :2、地下水》水厂建?设用地按《消毒:。工艺进行厂》内设置特殊水质处理!工艺: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3、本表】指,标未包?括厂区周围绿化带】。用地
—
5.1.4! 给水加压泵—站宜靠近用》水集中地区布置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按!表11的《规定采?用泵站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并宜与城!市绿化用地》。相结合
表1】1 :给水泵站规划用【地控制?指标表
—
!。建,设规模(万m—3/:d)
用!地指标(m2·d】/m3)
!。
【 5~1》0
? , 0.》2,5~0.《2,0
《
《 ,。
10】~3:0
— 0.20~0【。。。.10
】
《
? , 30~50
【
0—.10~0.03
!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
! ? —2、:加压泵?。站设有?大容量?的调节水池》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
【 ? : 3、—。本表指标未包括站】区周围绿化》带用地
】
, 5.1.5 】节约用水逐步推【广,再生水、雨水—等多种?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市》政、园林《绿化、河道景—观等:。用水宜利用再生【。水或雨水缺水城市】宜考虑建设再生水设!。施新区宜《考虑供、排》水系统?的统一?规划与建设
!
5.1【.6 城市新建【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有条件》。的应按照城镇排水】。规划的要求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暂:时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处理—相结:合的措施
】
5.1【.7 新建》小区应采用雨污【分,流制住宅阳》台排水管道应单独】设置洗衣机地漏【排水管道《应接:入污水立管》严禁与雨水》管道:系统:混接
《 :
,。
5.1.8】 工业废水排入城】市排水系统的水【质应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执行且不【。应影响城镇排—水管道?和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医院的《生活行政区》与医疗?区的污水应分流医疗!机构污水应》经无害化处理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的预《处理:标准后方能排入城】市排水系统
【。。
—5.1?.9 处于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外或近】期污水系《统未:完善的地区其生【产,。、生活污水必须自行!处理并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
:
5.【1.10 污水处理!厂应选址在城市【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利于尾水的】再,生回用采《。取必要的除臭措施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区!的最小?卫生防护距离依【。据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参?照表:12确定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安排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设用】地
:
表12 城市】污水:处理厂最小卫生防】护距离
—
?
: 污水处理厂!规模(万m3/d】)
》 , ≤5
》 5-10】。
,
: ≥《10
】
最!小卫生防护距离(】m)
》 150
!。。 200—
—3,00:
,
,
?
注最!小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水处理《。厂厂界至防》护区外?缘的最小距离
】
5.—1.11 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按规划期平】均日污水量并考虑污!水收集率《和地下?水,入渗率等因》素确定规划用地控】制面积不《应超过?。表13?的规定?并应预留尾水再【生,回用:设施用地
表1!3 :。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控制—面积:表
:
【 建设规模】(万m3/》。d)
【 ,规划控制用地面积(!hm:2):
》
《
二级处】理污:水
— 污:水深度处理
【 ,
—
? 20~50
】
》20.00~4【0.00
【。 ?6.0?。0~8.00
!
《
— 1:0~20
】 10.00~2!0.00
— : 3.00—~6.00
【 ,
【 5~—10
《 , 6.00~】10.00
【 2.50~!3.00
!
!1~5
》 1.—50~6《.00
】。 0.?65~?2.50
—。。
》
注【1 表?中,。规划控制用地面积】为污水处理》厂围:墙内所有处》理设施、附属设施、!绿化、道路》及配套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包括有特殊用地的!面积
】 2【 建设规《模大的取《上限规模小时取下】限中间规模应采用内!插,法确定?
? 《 : 3 表中规划!控制用地面积不【含防:护距离面积》
》
5.1.12! 排:水泵站宜按》规划:远期规模《设计污水《泵站设计《流量按最《高日最?高时流?量确定;雨》水泵站?按泵站进水总管的设!计流量?确,。定泵站用《地面积分别不应超过!表,14和表15—的规定泵站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
表【14 污水泵站规】划用地控制面积表】
】。。 ? 建设规模(—m3:。/s)
】 1.0《0~2.《00:
0.1!。0~1.0》0
《
】 ?用地面积(m2)
!
? , 2500》~3500
】。 800~25!00
—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上限规?模小时取下限中【间规模采用》内插法确定》
》 《 ?2、表中面积—为泵站围墙以内【包括提升泵站整个】工艺流程中的构筑物!和附属建筑》物等的用《地总面积
【表15? 雨水泵站规划用地!控,制面积表
—
— 建》设规模
!。雨水流量《(L/s)
—
:
!。 , 20000—以上
1!00:00~200—00
5!000?。~100《00
《 1》000~5000
!。
《
【 :用地指标《
:。 ? ?(m2·s》/L)
【 0.《28~?0.35
】 0?.,35~?0.4?2
0.!42:~0.56》
《 ,。 0.56~0.】77
—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上限规模小时取!下限中司规》模采用内插法—确定
— —。 :2、有调蓄功能的】泵站用地宜适当扩大!
?
:
5.1—.13 新建—区域规划时》应确定需要保留与控!制的城市《防涝用地空间城市】防涝用地应进行【景观、休闲、—健,身等多用途综合【利,用但不得《建设:影响防涝《功能的设施》城市应?推广生态的低冲【击开发?建设模式开发时应】保持城市自然水体的!雨水调?蓄,能力鼓励城市新【区和新建项目—设置:雨水收集利用设施】;采用渗透性铺【面、:下凹:绿地建设人工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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