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市政公用及防—灾设施?
:
—。。 第一节 给水】排水工程
—。
5.1.1】 加强水《源保护严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防治!水源污染保证居民】饮用水安《全
《
? , 5.1.2 城】市给水应集中供给】严,格控制自备水—源;未?经许可不得采用地下!水
:
《
大【中城市?应规划?建设城市备》用水源
5】.1.3 》水厂用地应》按规划期给水—规模确定必要时结】合长远发展预留【。。用地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按表1?0的规?定采用水《厂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
表—10 水《厂规划用《地控制指标表—
:。
【 : 建设规模
【 : (》万m:。3/d)
】 地?表水水厂(m2·】d/m3)
—
《 地下水水厂
】 (m2!·d/m3)
【
》 :
常规处!理工艺
【 预?处理:+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工》艺
【 :
》 5:~10
》。 ? 0.7~0.【5,0
《。 : 0.8~0.【6
《 : 0.40》~0.30
!
:
?
10【~30
— 0.50~0!.30
》 0.6~0!。。.,5
《 0.30~0!.20
】
】 30?。~5:0
《 ?0.30~0.【20
】0.5?~0:.35
》 0.20~!0.:08
?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 — , 2、《。地,下水水厂《建设用地按消毒工】艺进行厂内设置特】殊水质处理工—艺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3、本表指标未包】括厂区周围绿化带用!地
【 5?.1.4 给—水加压泵站宜靠【近,用水集中《地区布置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按表11!的规定采用泵站【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并宜【与城市绿化用—地相:结,合
表》11: 给水?泵站规划用地控【制指标表
【
?
建【设规:模(万m3/—d)
《 用地—指标(m2·—d,/m3)
—
】 《5~10
— : 0.25~0】.20
—。
?
?
10~】30
【 0.2《0~:0,。.,。1,0
《
《
— 3:0~50
》
, 0.10~!0.03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
《 , — 2、加—压泵站设有》大容量的调节水【池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
】 《。 ?。 3、本表—指,标未包括《站区周?围绿化带用》地
:
【5.1.5 节约用!水逐步推广》再生水、雨水等多】种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市政、园林绿!化、河道景观等【用水宜利用》再生水或雨水缺水】城市宜?考虑建设再》生水设施《新区宜考虑供、排】水系统的统一规划】。与建设
《
》 5.1》.6 ?城市新建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有条件的应按照】城镇:排水规?。划的要求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暂时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处】理,相结:合的措施
】
5.1【.7 新《建小区?应采用雨污》分流制住宅阳台排】水管道应单》独设置洗衣》机地:漏排水管道应—接入污水立管严【禁与雨水管道系统】混接
【
: 5.?1.8 《工业废水排》入,城市排水系统的【水质应?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执行且不—应影响城镇排水管】道和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医院的》生活行政《区与医?疗区的污《水,应分流医疗机构污】水,应经无害化处理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的—预,处理标准后方能排入!城市排水系》统
—
?5.1.9 处于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外或近【期污水系统未完【善的地区其生产、】生,活污水?必须自行《处理并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
《
5.1.【1,0 污水处》理厂应?选址:在城市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利于《尾水的?。再生回用采》取必要的除臭—措施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区的最小卫生】防护距离依据—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参照表1!2确定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安排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设用地
》 表12 城市【污水处理厂最小卫生!防,护距离
》
— 污水—处理:厂规模(《万m3/d)
【
《 ≤5
【 5-《10
】≥10
— ,
《。
: 《最,小卫生防护距离【(m)
【 , 150
】 :200
【 300》
:
— 注最小【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水,处理:厂厂界至防护区外缘!的最小距离
—
:
5《.1:.11 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按【规划期平均日污【水,量并考虑污水收集率!和地下?水入渗率等》因素确?定规划用地控制面】积不应超过表1【3的规定并应预留】。尾水再生回用—设施用?地,
表13 【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控制面积表
!
】 : 建:设规模(万m3/】。。d)
】规划控制用地面积(!hm2)
》
》 :
二级】处理污水
! 污水深度处理
】。
【
》 20~50
【
《 20.00—~40.00
】 6.00】~8.?00
!
10!~20
】 10.《00~20》。.00
》。 《3,.00~6.0【0
《 ,
! 5~10
】 6.0—0~10.00【
: 2.50~!3.00
【
!。。 1~5
【 1.50~!。6.00
】 0.65~【2.50《
?
:
,。
注1! 表中?规划控制用地面积为!污水:处理厂围墙》内所有?处理设施、附属设施!。、绿化、道》路及配套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包括—有特:殊用地的《面积
】 2 】建设规模大的—取,上限规模小时—取下限?中间规模应采用内】。插法确?定
】 3 表】。中规划控《制用地面《积,不含防护距离面【积
—。
5.1.12! 排水泵站》宜按规划《远,期规模设计污—水泵站设计流量按最!高日最?高,时流量确定;雨水泵!。站按泵站进水—总管的设《计流:量确定泵《站用地面积》分别不应超》过,。表,14:和表15的规—定泵站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
表14— 污水泵《。站规:划,用地控制面积表
】
【 : 建设规模(m】3/s)
【 1.0—0~2.00—。
—0.:10~1.00【
【
》 用地《面积(m2)
【
《 2500~35】00
— 80《0~250》0
!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上限:规模小时《取下限中间》规,模采用内插法确定】
,。
, : ? 》2、表中《面积为泵站围墙【以内包括提升泵站】整个工艺流》程中的构筑》物和附属建筑物等】的用地总《面积
》表,15 雨《水泵站规划》用地控制面》积表
【
建】设规模
— 雨水流量【(,L/s)
》
—
— 2000》0以上
《
》100?00~20》0,0,0
5】000~10—000
》 ? 1000》。~5:0,00
【
— 用《地指标
【 : :(m2·s/L)】
: 0.2【8~0.35
【
0.35!~0.42
【 : :0.42《~0.56
】 0.》56~0.》77
【。。
,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上限《规模小时取下限【中司规模采》用内插法确定
! —。 2、有调蓄功!能的泵站《用地宜适《当扩大
—
5.1.!。13 新建区域【规划时应确定需【要保留与《控制的城《市防涝用地空—间,城市防涝用地应进】行景观、休》闲、健身等多—用途综?合利用但不得建设】影响防涝功》能,的设施城市应—推广生态的低冲【击开发建设模式开发!时应保?持城:。市自然水体》。的雨水调《蓄能力?鼓励城市新》区和新建项目—设置雨水收集利用】设施;采用渗—透性铺面、下—凹绿地建设人工湿】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