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五章! 市政公用及—防灾设?施 ! 第一《节 给水排》。水工程? 》5.1.1 —加强:。水源保护严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防治?水,源污染保证居—民饮用水安全 】 : 《5.1?.2 城市给—。水应集中供给—严格:控制自备水源;未经!许,可不得采用》地下水 【     【大中城市应规划【建设城市备用水源 !。 : 5.1.3 水】厂用地应按规划期给!水规模确定》必要:时结合长远发展预】留用地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按表1《0的规?定采用水厂》。。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 !表,10 水厂规划用】地控制指标表— 】 建设规模 ! : 》(万m3/d)【 —地表水水《厂(m2《·d/m《3) — 地下水水厂【 】(m:2·d/m3) ! 【。 ? 常规处》理工艺? 预处理!+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工艺 【。 : ! 5~10 ! 0.7~—0.50 】 0.8~—0.6 !0.4?0~:0.:30 》 ? 】10~30 — 《 0.?50~0.30【 —0.6~0.—5 《 :。 0.?3,0~0.2》0 《 【 30~5】0, —0.30~0.20!。 0.】5~0.35— 《 0.2》0~0.《08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 2、【地下水水《厂建设用地》。按消毒工艺进—行厂内设置特殊【水质处理工》艺,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3》、本表?指标未包括厂区周】围,绿化带用地》 】5,.1.?4 给水加压泵站】。宜靠:近用水集中》地区布?置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按:表11的规定采用泵!站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并宜与城市绿化】用地相结《合 《表1:1 :给水泵站规划用地】控制指标表 — 《 【建设规模(万m3/!d): 用地指!标(:m2·d/》m3) 《 》 】5~:10 0!.25~0》.20 — 《 ? 10~3】0 【0.:2,0~0.10 ! 》 》 30~5》0 — 0:.10~《0.03《 ,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 —     》    2、加压】泵站设有大容量的】调节:水池: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   !   ?。   3、本表指标!未包括?站区:周围绿化《带,用地 》 》。5.1.5 节【约用水逐步推—广再生水、雨水等】多种: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市政—、园林绿化、河【道景观等用水宜利】。用再生?水或雨水缺水—城市:宜考虑?建设:再生水?。设施新区宜考虑供】、排水系统》。的统一规划》与建设 ! 5.《1.6 城市新建】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有条件的!应,。按照城镇排水规划的!要求:。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暂时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处?理相结?合,的措施 》 《 5.1.—7 新建小区应【采用:。雨污分流制住—宅阳台排水管道【。应单:独设置洗衣》机地漏排水管—道应接入污》。。水立:管严禁与雨水管【道系:。统混接 ! 5.1.8 工!业废水排入城市【排水系统的水—。质应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执行且不应》影,响城镇排水管道和】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医院的》生活行政区与医【疗,区的污水《应,分流医疗机构污水】应经无害化处理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的》预处理?标准后方能排入【城市排水系统 ! 5.【1.9 处于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外或近期污》水系:统未完善《的地:区其生产、生活【污水必须自行处【理并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 》 5?.1.10 污水处!理厂应选址在城市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利于尾水的》再生回用采》取必要的除臭—措施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区的最小】。。卫生防护距离依据】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参照表《12确定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安排—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设用地 】表12 城市污【水处:理厂最小卫生—防护距离 — : 】污,水处理厂规模—(万m3/d—) ? ≤5— ? 5-1—0 ≥1!0 — 】 ,最小卫生防护距离(!m): , , 150【 《 2?0,0 30!。0 : 《 ,    》 注最小《。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水处理厂厂—界至防护区外缘【的最小距离 ! 5.1.11】 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按规划期平均日污水!量,并考虑污水》收集率和《地下水入渗率—等因:素确定规划用地【控制面积不应超【。过表13《的规定?并应预留《尾水再?生回用设施用—地 表13 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控?制面积表《 : 】 建设规模(万m!3,/d) 《 规划控】制,用地面?积,(hm2) 【 ! , :二,级处理污水》 污【水,深度处理 》 】 20~】50 》 20.0【0~4?0.00《 《 6.00~【8.:00 ! — 10~20 】 ? 10.00~【20.0《0 《 3.》00~6.00 】 《 】 5~10 【 6.—00:~10?。.00 !2.50~3.0】0 ! : : 1~5 ! 1.5》0~6.《00 ? 0.65!~2.5《0 !     》注1 表《中规划控制》用地面积为污水【处理厂围墙内—所有处理设施—、附:属设施、绿化—、道:路及配套《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包括有特殊用【地的面积 》     【  :  2? 建设规模大的取】上,限规模小时取—下限:中间规模应采—用内插?法确定 》    》     》3 表中规划控制用!。。地面积不《含防护距离面积 ! 5.】。1.12 》排水泵站宜按规划远!期规模?设计污水泵站设计流!量,。。。按最高日最高—时流量确定;雨水】泵站按泵站》进水总管的设—计流:量确定泵《站用地面积分—别不:应超过?。表14和《表15的规定泵【站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 表14! ,污水泵站规划用地控!制面:积,表 — : 》建设规模(m3【/s) 《 ? 1.00—~2:.00 — ?0.1?0~:1.00 】 , — 用地面—积(m2) 【 250【0~3500 ! :。 80?0~2500 】 【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上限【。规模:。小时取下限中间规】模采用内插法确定】 《       【。。。 2、?表中面积为泵—站,围墙以内包括提升泵!站整个工艺流程中的!。构筑物和附属建筑】物等的用地总—面积 表—1,5, ,雨水泵?站规划用地控制面积!。表, : 《 建设】规模 ?。 : 雨《水流量(《L/s) —。 : ? 20!000以上 — 100】00~20》000 — 5000【~10000— 》 1000~50】00 ? 】 用地【指标 》 (m2】·s/L《。) — 0.28~0.】35 】。0.35~0.4】2 【0,.42?~0:.56 —。。 : 0.56~0【.77?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上限规—模小时取下限中司规!模采用?内插法确定》 《      —  2?、有调蓄《功能:的泵站用地宜适当扩!大 》。 5.1.】13: 新建区域规划时】应确定?需要保留与控制的】城市防涝用地空【间城:市防:涝用地应《进行:景观、休《闲、健身《等多用?。途综合利用但—不得建设影响—防涝功?能,的设施城市应推广生!。。态,的,低冲击开《发建设模式开发【时,应保持城《市自:然水体的雨水—调蓄能力《鼓励城市新》区和:新建项目设置雨水】收,集利用设施;采用】渗透性铺面、下凹】绿,地建设人工湿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