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交通影响《评价
— 4:。.5.1 新建【重要或大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大?规模的住宅建—设项目?的规划应与区—域交通条件》相协调建设项—目报建阶《段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应符?合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 【141-《2010)》的规定;建》设项:目的规模或》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启动阈值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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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交通影响评价的】依据是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上位【规划:交通影响评价应在报!建和(或)选址(】包括选址和土—。地出让)阶段进【行具:体,启动阶段应符—合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 :。14:。1-201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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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承担编!制交通影响评价任务!的单位?按照江西《省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暂行办》。法编制咨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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