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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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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城:市道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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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道路与【道路交叉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 新建道路相—交宜采用正交必须】斜交时交叉角不得】小于70度(特殊】困难时为《45度)并不—得采用错位交叉、多!路,交,叉和畸形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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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交叉口分《平交和立交》快速:路与快速路应—采用立交、快速【路与主干路相交宜采!用,立交;主干路与【交,通繁忙?的其:他道:路相:交可根据交通—流量情况设置—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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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快速路行人过街【必,须设置?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主干?路,。或中:央设:。隔离带的《城,市干道应根据交【通要求?建,设人行天桥、地【道等立体《行人过街《设,施
4.1.!2 交叉口》道路红线应满足视距!三角形?要求交?叉口的转弯半—径宜按以下要—求,控制主干路为30】米,至35米次干路为2!0米至2《。5米支路为》10米至1》5米不?同等:级,道路相交时》转弯半径《按较低等级道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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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城】市道路?平交路口应根据【。车流量、《流向:等实际情《况拓宽渠化提高【通行能力展》宽车:道不应小于一条车道!的宽度?;进口车道和出口】车,道的展宽段、展宽渐!变段长度应符合【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 5?0647-》2011《)和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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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开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交叉口有拓宽段时不!得在交?叉口拓宽《段和拓宽《渐变:。段,范围内设置机动【车,开口:;交叉口《。无拓宽段时主干【路上距离平面交【叉口停车线不应小】于10?0米次干路》上不应小于80【米两者?均应右?进右:出;:支路上距离》与,干路相交的平—面,交叉口停止》线不应小于》50米距离同—支,路相交的平面交叉口!停,止线不应小于30米!
《。 (二) 建设】项目用地相邻—道路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开口应?选择较低一》级城市道路》宜远离交叉口;相】邻建设用地的—建,筑宜共建机动车出】入口通?道
【。(三) 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包括引桥、—引道和各类地下出】入口)?最边缘线不小于6】。米;
《 (》。。四): 距地?铁,出入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小于15米!;
4—.1.5 城—市道路通《车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城市快速【路通车净《高不应小于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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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干路机动车通【车净高不宜小于5】米;
】(三) 其》他城市道路不应小】于4.5米;—
(【四) 各级道路非】机动车通车净高【不应小于《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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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居住区!及城市大《型文化、体育、【商业、?服务、公共绿地【、广场等公共设【施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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