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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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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城市道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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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道,路与道路交叉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新建道—路,相交宜采用正交必须!斜,交时:交叉角不《得小于?70度(《特殊困难时为45】度)并不得采—用错位?交叉、多路交叉【。。和畸形交叉》;
? (二) 】交叉:口分平交和立交快速!路与快速路》应采:用立交、快速路与主!。。干路:相交宜采用立交【;主干?路与交通繁忙的【其他道路相交可根据!。。交通流量《情况设?。置,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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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快速路行人过】街必须设置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主干路或中央设隔】离带的城市干道【应根据交《通要求建设人行【天桥、?地道等立体行人过】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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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交》叉口道路红》线应满足视距—三角形要求交—叉,口的转弯半径宜按】以下要求控制主干】路为30《米,至35米次》干路为2《0米至25米支路】为10米至1—5米不同等级道路】相交时转《。弯半径按较低等级道!。。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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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城,市道路平交》。路口应根据》车,流量、?流向等实际情况拓】宽渠化提高通行能力!展宽车道不应小于一!条车道的宽度;进口!车道和出口车道【的展宽段、展—宽渐变段《长度应符合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 506《47-?201?1)和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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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开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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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叉口【。有拓宽段时不得在交!叉口拓宽段》和拓宽?。渐变段范围内—设,置机动车开口;交叉!口无拓宽《段时主干路上距离平!面交叉口停》车,线不应小于1—00米次干路上【不,应,小于80米两者均应!右进右出;支路【上距离与干路—相交的平《面交叉口停止线【不应小于50米【距离同支路相交的平!面交:叉口停止《线,不应小?于30米
! (二) 建设项目!用地相邻道》路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开:口应选择较》低,一级城市道路—宜远离交叉口;【相邻建设用地的建】筑宜共建机》动车出入口通—道
【(三)? 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包》括引:桥、引道和》各类地下出入口【)最边缘线不小于6!米;
《。 (四) 】距,。。地铁出入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小于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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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城】市道:路,。通车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城市快速《路通:车净高?。不应小于5米;
】。
? (二) 主干】路机动?车通车净高不宜小于!5米;
!(三) 《其他城?市道路不应》小于4.5米;
】
(—四) 各级道路【非,机动车通《车,净高不?应小于2.5米【
4》.1.6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居住区《及,城市大?型文化、体育、商业!、服务、《。公共绿地、广场等】公共:设施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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