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节 建—。筑,高度控制 !3.3.1 建筑】物的高度除必须符】。合日照、建筑间距】、消防、《抗震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 — , 3.3【.2 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必须《符合相关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 】。 3.—3.3? 在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传!统历:史街:区内或周《围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建,筑和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 】 3.【3.4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不宜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5倍H《≤1.5(W+S)!;,当为组合高层建【筑时分别计算其【高,度 : ,  :  建筑物临接两!条,以上道路的》可按:较宽的道路》规,划,。。红线:计,算其控?制高度 【3.3.5》 ,在城市重点地段【建筑高度《应先编制城市设计】或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建筑空间环境、天际!轮,廓线等分析论证【。后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