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节 建筑高度控制! ?。 3.3.1 建!筑物的高度》除必须符合日照【、,建,筑间距、消防、抗震!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 ! , 3.3.2】 ,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必须符合相关】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 》 : : ,3.3.3 在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传统历史街】区内或周围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建筑!和,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 【 3.3.4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不【宜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5倍H【≤1.?5,(W+S);—当,为组合高层建筑【时分别计算其高度 !     —建筑:物临:接两条以上道—路的:可按较宽的道路【规划:红,线计算其控制高度】 , 3.3.5】 在城市重点地【段建筑高度应先编制!城市设?计或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建筑空间环境、天!。际轮廓线《等分析论《证后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