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节 建筑物退让【 》3,.2.1 沿建【设,。用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公?路、河道、铁路、绿!地两侧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应当符合本章的规!定同时符《合,消防、抗震》。、安全、防》汛,等的要求 【 3《.2.2 建筑【退让:建设用地《。红,线最小距离按表3控!制 表3 建筑!退让:。建设用地红线最小距!离 】    注1、建】。筑长宽比《大于1.2时较【长,一面为建筑主要朝】向   【   ?  :。 2、大门及单【层,门卫设?施后退?道路红线不应少【于3米 【 《3.2.3》 建设?用地边界外为—建设开发用》。。地,的其拟建地》。上,建筑物的退》让,。应满足以下规—定 ?     (一)! 边界外尚未建设】的退让建设用—地红线应当不小于】本项目地块拟建建筑!物所需?建筑间?距的:一半且应满足3【.2.2条要求【  》   ?(二) 周边地块为!。已,有建筑的或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己审定《的其退让应同时【满足3.2.2【最小:退界:距离和3.1建【。筑间距?的规:。定 【 :3.:2,.4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按表【4,进,。行控制 表4 !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最小距》离控制 — ,    》 注1、表中H指建!筑物高度《 ,        】 2、高层退—让城市道路红线是指!主体部分的》退让其裙房退让【按多、低层》建筑退让要求控制(!裙房高度小于2【4米)  — ,  :    3》、超高层建》筑应相应《加大退?。让距离具体》退让距离根据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或者城市设计进行专!题论证 》     》   ?4、建筑物》直接临接城市—防灾疏?散道路的《按,防地震灾《害,要求退让 【 ,3.:。2.5 《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必须满》。足行车视距要求【退,让,距离应当按表5进行!退让控制 表】5 建筑物》退让道路《交叉口最《小距:离控制指标》 —     注L【为自:转角处道《路红线直线》段和曲?线段:切点连?接线算起 ! 3《。.2.6 沿城【市高架?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与高架道路边缘【的距离按表6—控制 表—6 建?筑物离高架和—匝道:的最小距《离控制?指标 ? — ,   注学校、医院!等建筑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 3.2.7 新】建有较大人》流、车流集散的商贸!、娱乐、体育、展】览、办公、学校【和大型商场》。等建:。筑主要出入口一侧有!。绿线的退绿线距离不!。得小于10米无绿】线的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得》小于15米且应【当设:有不小于200平方!米的交通《集散场地《 3!.2.8 建筑物围!墙、基础《、台阶、管线—、平:台,、窗台和附属设施不!得逾越道路红线 】    — 在规定的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内不得设置【零星建筑《物;但雨棚、招牌、!挑檐、灯《饰等:属于公益《上有需要的临时性】构筑物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可突入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内建:造但其离室外—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3—米 】 3.2.9 地下!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用地边界的距离应!不小于地下》建筑深度(》室外地坪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距离)的》0,.5倍且不》得小于3《米, ? ? , 3.2.1—0 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建【。筑退让高《速公路两侧公路【。用地外缘起》距离不少于30米国!道、快?速路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其他道路不【少于5米 ! 3.》2.11 》沿规:划蓝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期保留的!河,道规划线)两侧新建!、扩建建《筑物(亲水景观【构,筑物:除外)其后》退河道规划》蓝线的距离除有关】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6米 ! 3.2.1【2 铁路《。设施安全保护区范】。围按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执行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控制保护区范】围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执行 — ,。   ? ,沿铁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与铁路运营无关】的)建筑退让—最近一道轨道中【心线的距离高速【。铁路不少于50【米铁路干线不—小,于3:0米铁?路支线?、专:用线:不小于15米 ! 3.2.1—3 建筑《物退界范围》内用地综合用途一般!可作:为地块内部》机动车通道、消防通!道地面地《下停车位、》绿化隔离带、管线走!廊、非机动车停放】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