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城》市土地使用及容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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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城市《用地分?类、适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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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的规?定各地可根据管理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分用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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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和建设项目的选【址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建》设用地的兼容性【规定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建设用【地性质与规划用地】性质属同一用地【中类的视为可—。兼容:用,地
》 提倡同一—地块内不同》使用功能《的,混合开发《混合开发地块—各功能用《地,比例、建设规模应】当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并,纳入:规划条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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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执行用地《兼容性原则》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 (一》) 保证城市用地】结构平?衡;:
: 《(二) 满足—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要求;
【。 (三) 【不对城市环境产生】负面:效应;
》 (四—。) 不对城市交通产!生较大影响;—
》 (五?) :不影响公共安—全;
》。 (六)— 不:影响周边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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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建设:。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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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居住用地》为3:000平《方,米;
】(二)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2000平方米;】
《 但在不妨碍城】市规划实《施并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核准建】设的可?以,进行危旧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实施绿地、广—场,。等公益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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