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城市土地【使用及容《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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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城市用》地分类、适建范【围
—2.:1.1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的规【定各地?可根据管理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分—用地分类《
】2.1.2 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和建设项目的选【址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建设】用,地的兼容性规—定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建】设,用地性质与规划【用地性质属同一【。用地中?类的视为可》兼,容用地
【 提倡同一地【块内不同使用功【能的混?合开发?混合开发地块各【功能用地比》例、建设《规,模应当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并纳】入规划条件中
】
2.1.—3 执行用地兼【容性原则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 保证城市用!地,。结,构平衡;《
—(二) 满足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要求;
】
(三【) 不对城市环境产!生负:面效应;
! (:四) 不对城市交】通产生较大影响【;
》 (五《) 不影响公共安全!;,
,
, (六) 不!影响:周边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
2.!1,.4 ?建设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 (》。一) 居住用地【为3000平—方米:;
— (二)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20?0,0平方米;
】 但在》不妨碍城市规—划实施并《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核?准建设的可》以进行危旧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实施绿地【、广场等公益性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