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城市土地使—用及容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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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城市用地!分类、适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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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的规定各地可根据】管理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分用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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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和:建设:项目的选址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建设用地的【兼容性规《定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建设用!地性质与规划用地性!质属:同一用地中类的视为!可兼:容用地
【 , 提倡同一地—块内:不,同使用功能的混【合开发混合开发地】块各功能用地比例、!建设规?模应当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并纳入规—划,条,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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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执行用地兼容性【原则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一) 保!证城:市用地结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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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满,。足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要—求;
】(三:) 不对城》市环境产生负—面效应;
】。 (四《) 不对城市交【通产:生较大影响》;
(】五) 不《影响公?共安全;
【 , (六) —。不影:响周边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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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建《设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一) 居住用地为3!000平方米—;
(】二)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2!000平方米;【
但在】不妨碍城市》规划实施并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核准建设的!可以进行危旧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实施绿地、广】场等公益《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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