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城市土地使【用及容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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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城市用地分类—、适建范围
! 2.1.1—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的》规定各地可根据管】理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分用地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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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和建设项【目的选址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建》设用地的《兼容性规《。定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建设?用地性质与规划用】地性质属同一用地】中类的视为可—兼容用地
》
》提倡:同一地块内不—同使用功能》的混合开发混合开发!地块各功《能用地比例、建设规!模应当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并纳入规—划条件中
2!。.1.3 执行【用地:兼容性原则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 保:。证城市用地结构平】衡;
【 (二) 满—足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要求;
! (三《),。 ,不对城市环境产生】负面效应;
【 (四) 不!。对城市交通产—生较大?影响;
】 (五) 不—影响公共安全—。;
(六!) 不影响周边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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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建设《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 , (?一) 居住用—地为3000—平方米;
— (二)【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20》00平方米;
【
》但在不妨碍》城市规?划实施并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核准建设的可【以进行危旧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实施绿地、广场等!公,益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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