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年 建标库

第一章 总则

1.1 为规范全省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管理,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城市和县城的建设用地范围,在此范围内制定规划,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遵守本导则。

1.3 本导则中的各有关技术要求为基本要求,同时应当满足国家建设工程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