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年 建标库

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

(2014版)

关于印发《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的通知
赣建规[2014]19号

各市、县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为规范全省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管理,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有关标准、规范,我厅对《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进行了修订。现将《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以下简称《技术导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技术导则》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及时组织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技术导则》于2014年6月1日起执行。2014年6月1日之前已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可按审定的方案执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