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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房屋所《有权登记 — , 第二《十四:条 单位新建的非商!品房屋交《付使用后当事人【应当持下列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     【(一)申请书; !   》。。  (二)有关身份!证明; 】   ? (三)土地—使用证或者有—法律:效力的土地权—属证明;《。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五)》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  (六)有资质的!房产测绘《中介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绘报!告;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   按国家和省住!房制度?改革:规定集资、合作【建设的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时还应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领导机构出具!的,所有权?核定:意见 《 :     新建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房—。屋竣工验收》后交付给购》房人之前持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文件》代购:房人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个人【新建的?。房屋竣工投》入使用后《当事:人应当持申请书、身!份,。证明、?土地使用证和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 第《二十五条 》非新建房屋的初【始登:记申请人应当—根据所有权来源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或者?提交:。的证明文件不—全经:房管部门调查核实】并经公告60日后】无异议的可以—确认该房屋所有权属!于申请人并予以核准!登记 》 , 第二十六条 经初!始登:记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自合同或者有关法律!文件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    》 (二)交》换; 》  :。  (三)》赠与;    ! (四)继》承; ?     (五】),分割、合《并; ?   《  (六)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定权利转移; !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二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  :(一)?申请书?;   —  (二《。)有关?身份证?明;: ,   《  :(三)房屋权属【证书;  【   (四)与【。房屋所有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法律文件  】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首次上市出售而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 , 第二《十八条 经登记【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   (《一)所在街道名【称或者门《。牌号码发生变—化; 《    《 (二)房屋—。名称或者用途发生】变化;    ! (三)《房屋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改:变,; ?    《 (四)面积增加】或者减?。少;    】 (五)翻建—; : : , ,。  (?六,),其他变更事项—     【房屋因?前款第(一)项【情形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不得》收取费?用 第【。二十九?。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   《。  (二)有—关身份证明》; 《   ? ,(三)?房屋权属《证书;    ! (四)与》变更事实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三】十条 房《屋所:有权转移《或者变更登》记后凭变更》后的房屋权属证书】。。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本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属证书! 第三十一!条 房屋因拆除、倒!塌、:焚毁等原因而导【致房屋所有权—灭失:的房:屋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房,屋权属证书和有关证!明文件?办理注销登记—缴回房屋权属证书】 《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管部门!有权直接予以注【销登记 《     (一)!骗取房屋权》属证:。书,的;  —   (二)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     (【三)房屋权》利,人未:按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 (四)房屋—依法发生强》制,性转移原房》屋,。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登【记的;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按照前款规】定直接予以注销【登记:的房管部门应当自注!销,登记:。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限期缴?回房屋权属》证书;当事人在限期!内,缴回房屋《权属证书《。。的经核实后发给注】销凭证当事人未【。在,限期内缴回房屋权属!证书的或者书面通】知无法送达》当事人的《房管部门可》以登报公告并—有权于公告发—布1个月后注销该】房屋权属证书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被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的—当事:人可以在30日【内重新申《请登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