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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六条 【本条例所称房屋权】属登记包括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他》项权:利登记 《 —第七条 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应当按本条例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出具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国》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或者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有关证件 !第八条 房屋办【理,权属:。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事【人共同?向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提出申请! ,     (一)!。买卖;  【   (二)交换;! ?    (》三)赠与《(,不含遗?赠下同);  !   (四)抵押】、,典当;  【   (五)分割】、合并;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九条 房屋办!理,权属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一方当事人【。向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提出申请 》   《  (一)新建;】  《   (二)—继承、?遗赠;?    — ,(三)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定权利》归属;   】 , (四)本》条例第二《十八条所《列,的变更情《形;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条 —属国:家所有的房》屋由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单位提出房屋权属登!记申请? ? :第十一?条, 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提出!房屋权?属登记申请》。 : 第《十二条 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房管部门依法直!。接代为?登记  —   (一》)由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     (二!)经人?民法院判决为—无主:的;    】 (三)依法没收的!;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依照前款《规定登记的房屋【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 《第十三?。。条 符合登记申请】条件的房管部—门应:当予以受理对—收取的证件、—契证:、法:律文书及相关图纸】等,应当开?具收:件收据?。交给申请人》。房管部?门收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的时间即为受!。理起始时间 — 第十四条 !房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房管部门认为房屋权!属确:认需要公告的应【当将申请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期为60日 !。 第十?五,条 对房管》。部门发?布,的房屋权属申—请内容公告有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在】。。公告:。。有效:限期内向房管—部门书面《提交:异议和证《据;房管《。部门应当《在,异,议人提出异议之日起!5日内将《异议内容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房《管部门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房管部门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撤,回申请房管部门经调!查核实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或者暂缓登记的决定!;,。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驳回异议并》在申请人书面答复房!管,部门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异《议人 — 第十?六条 申请人提【供的房?屋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真实合《法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内容不需》要公告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需要公告的应【当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    注销登记】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核准《注销并收回或—者以:公告方式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    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 》第十七条 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或者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 (一)《房屋权属或者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尚:未,解决的; —。 ,   ? (二)属于违【章建筑或者临时建】。。筑的;?     【(三)不能提供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不适?用前:款第:(三)项规定 】 : 第十八条 —。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或者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提交的!文件不?齐全需?补办手续《的; 》    (二)第三!人对:房屋权属登记申【请有:异议的?; 《  :  (?三)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更设定抵押!、典当的《;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房,屋权属证《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一)房—屋来源和房屋权利人!情况;   】 , (二)《房屋所有权性质、坐!落及房屋状况; !。  :   (三)房屋设!定抵押、典当情【况;:   》  (四)》房屋共有《情况;  【。。  : (五)土地使用】权性质;  】   (六)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 : 第:二十:条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查验后可以换—。发换发?。后,应当将原房》。屋权:属证书注《销归:档 第二】十一条 《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灭失房》屋权利?。人应当向房管部【门书面报《失并在房屋所—在地主?要报纸?刊登声明;声明发布!后满6?。0日:无异议的可以申请】补发房屋权属证书】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 ,第二十二条 房管部!门应当在办公场【所公布房《屋,权属登记的》程序、期限和—。。收费项目、》标,准并: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 第二十三条 因房!管部门过失造—成房屋权属证书【登记:错误的房管部门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予:以更:正给房屋权利人颁】发新:的房屋权属证书【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注销原!房,屋权:属证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