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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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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 : (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检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
(】三)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法行为对不停【止的可以依》法查封施工现—场
— ,执法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三十四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工作协调实现—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共享建立《。预防和制止违—反城乡规划行—为的联动机制—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当《及时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告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后应当及时将】查处情况《告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第三十五条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需》要其他?相关部门协》助查:处的应当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第三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制止—在乡、村庄规划【区内: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查处;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应当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 , 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本区:域内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七条 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的规》划许可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该规划!许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作出规划许】可的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三:。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公布举报电话对!接到有?关违反城《乡规划行为的举【报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进—行核实、处理、答】复;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转交有权处理【的单位并告》知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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