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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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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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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第!三十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乡、《镇、村的建》设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城市】、县、镇、乡人民】政府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编—制,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五年
第【三十三条 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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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以下城乡建!设活:动应当依法履—。行规划审批手续【
《 (一)建(构】)筑物工《程;:。
(二)!道路、桥梁》、,管,线、管沟等》各类市政设施—工程;
—。 (三)—广场、?停车场、公共绿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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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工程;
— ?。(五)城市雕塑、】占用城乡用》地和:空间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履行规划审批—手续的建设工—程项目
【 涉?及地方重要国家机】关、涉密单位、【军事禁区等周—边环境安全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限制距离;规划许!可机关?应,当征求上述机—。关和单位的》意,见,。不得违法作》出规划许可
【第三十五条》 规划?许可机关《应当自作出》规划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许】可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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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规划:许可的内容在—建设项目现场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和附件与上述【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图:和附件?由发证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十】七条 城市及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并依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
】 地《下空间与《地面建设工》程一并开发利用的】应当与地面建设工程!。。一并办理规划许可;!独立开发地下—空间的交《通、能源、国防、人!防工程、城市—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应当办理规划!许可
第》三十:八条 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应当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和有】关城市、镇的总体】规划
】各类开发区》、,城市新区、》风景名?胜区等?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统一实?施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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