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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编制本省跨行政区域!的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 ,  :市(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市(!州,)域城镇体系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合编:  ?   市(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编制—本市(?州)跨行政》区域的区域性城【乡规划报市》(州)人民政府审批!  ?   ?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与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合编 ? 第十一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成都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  设区的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批不设【。区的市?的城:市总体?规划: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镇的总体!规划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其他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成都—市所辖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报成都!市人民政府审批【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三条 【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镇【。、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村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十,四条 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上述规划在》报送审批时》。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 ,  未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不?得批准 第十五条! 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强制:性内容    】 (:一)城市、镇—规划:区范围;  【。   (二)城市】、镇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    《(三)城《市、镇?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 ?    (四)城市!、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给排水【、电:力、通信、广—电、燃气、消防、】环卫:等其他重大公共【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五!),城市、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 【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  :   (七》)城:。市、镇防灾》。工程包括防洪—设,施、防洪堤》走向;抗震》与避:险场地、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设施   —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第十六【条 :。乡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     (一)】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产业布局; 】    (》二)空间利用布【局,与管制;《 ,  :   (三)居民】点布局; 》   ?  (四)交通【系统;  —   (五)—。供水:及能源工程;  !   (《六):环境卫?生,治理;   【  (?七)公共设施; !    (八)防】。。灾减灾;    ! (九)历史文【化和:特色:景,观资源保护 第十!七条 村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   (一)性质、!规模:、发:展方向、空间布局】和风:貌控制要求; 】。   ? (二)主导产业】。布局;?     (三】)规:模种养殖业》用地布?局及配套设》施; ?     》(四)公共服—务,、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用地布局;! ,   ?  :(五)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等工程设施及【。其管线走向、敷设方!式;:  ?   (六)—垃圾:、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点、公厕等【环境卫生设施布局;!。     (【七)防洪、抗—震、:避险、地质灾—害防:护设施布局适建、】限建、禁建区域【;     【(八)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建—设用:地标:准、宅?基,地标准、《。用地规?模; 《。    (九)【分期:建设:时序近期建设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投资?估算 第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 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但成都市所辖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    《 其:他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九】条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 , ,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 ,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  :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的其他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者减少控《制要求和指标规模较!小的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与镇总体规划!编制相结《合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和指标 第二【十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编制大型公共—服务设?施、重要的交—通设施、园林绿【地,、广场、主干道两侧!等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其他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镇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 第:二十一条《 鼓励开《展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应当纳入【城市:和镇:详细:规划管理 》    《 城市设《计的技术规范由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 —成都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应当统筹【保,。障中央国家》。在川机关及省级机关!用地布局和空间【安排的需要;发展】。以地铁等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主《。体,的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相互衔接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构建适宜!。人居:的城市公《共活:动空间和绿》地系:统,。加强对城市历—史文化和水源、【水系的保护》 第二十三—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综】合交:通、环?境保护、商》业,网点、医《疗卫:生、:绿地系统《、,河湖水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下!空间、基础设—施、综合防灾等各类!专项规划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专项】。规划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审《批   》  城市、县人【民政府在审批其他部!门组:织编制的涉及空间】布局的专业规划时】应当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就!专业规划《是否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提出审查!意见   —  各类专业、专项!规,划之间应当相互【衔接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十五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人口、统—计、:。勘察:、测绘、地籍、【。气象、地震、地【质灾害、水文、【环境:以及地下设施—等基础资料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和重《大专业、专项规【划在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公告《城乡规划和专—业、专项规划草案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 ,第二:十七条 城乡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机构进行审—查,     批【准的城乡规》划由组织编制机【关依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 ,   未经公—布的城乡规划不得】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