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编制本省【跨行政区域的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
市(【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市?(州:),域城镇体系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合》编
— ,市(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编制本市》(州)?跨行政区域》的区域性城》乡规:划报市(州)—人民:政府审批
》
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与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合》编
第十一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
成都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设区的!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批不设区》的市的城市总体规】划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镇的总体—规划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其他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成都市所辖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报—成都市人《民政府审批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三—条 :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镇、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村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十四条】 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 《上述规划《在报送?审批时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 ? ,未,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不,得批:准
第《十,。五条 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强制性内容
】
: (一)—城市、镇《规划区范《围,;
— (二)城市、镇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 (三)城市、!镇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
! (四)》城市、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给排》水、电力、通信【、广电、燃气、【消防、环《卫等其他重大公共】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 (五)城市、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
【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
《 (七)城市—、镇防灾工程包括防!洪设:施,、防洪堤走向;抗】震与避险场地、【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设施
?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第十六条 乡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 , (一)》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产?业布局;
! (二)空间利用布!。局与:管制;
《
(三)居!民点布局;》
: 《(四)?交通系统;
【 : (五)供—水及能源《工程;
】 (六)环境卫【生治理;《
,。
? (七)公共【设施;
》 ? (:八)防灾减灾;
】
(九)历!史文化和特色—景观资源《保护
第十七条】 村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 : (一)性质、【规模、?发展方向、空—间布局和风貌—控制要求;
【 (二)【主导:。产业布局;》
—(三:)规:。模种:养殖业用地布—局,及配套设施;—
《 (四)公共服务!、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用地布《局;
— (五)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等工:。程设施及《其管线走向》、敷设方式;
】 :。 (六)垃圾、】。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点、公《厕等环境卫生设施】布局:;,
(七)!。。防洪、抗震、避【险、地质灾害—。防护:设,施布局适《建、限建、》。禁建区域;
【 , (八)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建,设用地标准、宅基地!标准、用地规模;
!
, , ?(九)分期建设时序!。近期建设《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投资!估算
第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
? :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但成都市所辖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 ?其他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九条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的【其,他,。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者减》少,。控制要求和指标规模!较小的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与—镇总体规《。划,编制:。相结合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和指》标
?第二十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编制大型公共服!务设施、重要的【交通设施、园林【绿地、广场、主干道!两侧等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其他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镇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一条 鼓》励开展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应当纳入城】市和镇详细规—划管理
!城市设计的技术【规范由?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 】成都: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应当统筹《。保障中央国家在【川机关?及省级机关用地【。布局和空间安排的需!要;发展《以,地铁等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主体的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相互衔接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构建适宜《人,居,的城市公《共活动?空间和绿地系统加强!对城市?历史文化和水源【、水系的保》。护
第二》十三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综,合,交通、环《境保护、《商业网点、》。医,疗卫生?、绿:地系统、《。河,湖水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下?空间、基础设施、综!。合防灾等各类—专项规划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专项!规划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县人民政府在审】批其:。他部:门组织编制的涉及】空间布局的专业规】划时:应当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就专业》规划:。是否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提出审查意!见
【各类专业、专项规划!之,间应当?相互:衔接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十五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人口、统计、】勘察、测绘、地籍、!气象、地震》、,地质:灾害、水《文、环境以及—地下设施《等基础?资料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和重大专业、】专项规划在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公告城乡规》划和专业、专项规划!草案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第二十?七条 城乡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机构进行审》查
《 ?。批准的城乡规划由组!织编制机关依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 未经公【布的城?乡规划?不得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