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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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建设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分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乡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场《镇建设规划
! 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乡和村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基本建设—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 城市—、镇、乡和村规划】区重叠的重叠区域内!的城乡建设活动【按照下一层次规划服!从上一层次规—划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三条 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应当制定】城市:规划其他镇应—当制定镇规划
】 : 乡应当制—定乡规划民》族自治地方编制乡】规划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县人民!政府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中】根据需要确》定村规划编制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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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镇!总体:规划和乡《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应当纳入城市—、镇、乡规划区【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下一层次—规划:服,从上:一层次规《划、专?业或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规划之间协调一致的!原则进行编》制体现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办事机构—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责—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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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镇、乡、村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上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和补助】。。
:。 : , 跨行政《。区域的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所,需经费由《相关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 市辖区、】开,发,区(园区《)设立的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应当作为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服从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
: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九条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委员会【承,担城乡规《划重大事项》的审议?和论:证工作负责审议【和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涉及空间【布局的专《业,、专项规《划同城乡规划间的衔!接;:审议:和协调城乡规划【制定、?修改和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审议意—见
— 城:乡规:。划委员会由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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