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附属构》筑物
《。
】。4.1 一—般规定?
《
:
4.1.1 !给水排水管道应【根据使用功能和需要!设置附属设施—。及相应构筑物
】
4.1【.2 各类功能】井的井室尺》寸,应满足设备》安装、?检,修维:护的要求《
—4.1.3 【井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地下水位!高于:井底的?阀门井、仪表—井、地下式消—火,栓井宜采用钢筋混】凝土井室井底设集】水坑
—
2 】 生产污水》管道检查井、水封】。井、跌?水井应?选用:钢筋混凝《土井室
—
— 3 生活污水】管道的检查井、化】粪池宜采《用钢筋混凝》土井室
《
】 4 输送有腐】蚀性的?污,水井室应进》行相:应的防?腐处理井内不可设固!定式爬梯《
! 5: 管道穿越—钢筋混凝《土井:。井壁处应设防水套管!
4.1!.4 井盖、井】座,及踏步的材质可【采用球墨铸铁—、钢纤维混凝—土及聚?合物复合材料
】
4.1.5! , ,。。。寒冷地区阀门—井、仪表《井、地下式消火【栓井应采用内层保】温井盖
】
【
4.1.6 【 位于车行道—下的:井室应采《用重型井《盖、井座;》人行道、《。绿,化带内的井室宜【采用轻型井盖、井】座车:行道上的井盖—应与路面持平;【人行道上的井盖宜高!。出地面?0.05m;绿【化带内的井盖宜【高,出地面0.》20m
》
:
4.《1,.7 ? 污水中含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可【燃液体或有毒气体】的管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的有!关规定设《置相应?附,属构筑物和安—全,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