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附属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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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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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给水排水】管道应根据使—用功能和需要—设置附属《设施及相应构—筑物
】4.1.《2 各类功能井的!井室尺寸《应满:足设:备安装、检修—维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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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井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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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下水位【高于井底的阀门井】、仪:表井、地《下式消火栓井宜采】用,钢筋混凝土井室井底!设集水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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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污水》管道检查井、—水封井、跌水—井应选用钢筋混凝土!井,室
! , 3 生活污水】管道的检查井、化粪!池宜采?用钢筋混凝》土,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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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输送有腐蚀性的【。污水井室应进行【相应的防《腐处理井内不—可,设固:定式爬?梯
【。 5 管】道穿越钢《筋混凝土井井壁处应!设防水套管
】
4.1.【4 井《盖,、井座及踏步的【。材质可采用球—墨铸铁、钢纤维混凝!土及聚?合物复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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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寒冷地区阀门—。井、仪表井、地下】。式消火栓井应—采用内层《保温井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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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位!于车行道下的井室应!采用重?型井盖、井》座,。;人:行道、绿化带内的井!室宜采用《轻型井盖《、井座车《。行道上的《井盖应?与,路,面持平?;,人行道上《的,井盖宜高《出地面0.0—5m;绿《化带内?的井盖宜高出地面0!.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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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 污水中含》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可:燃液体或有毒—气体的?管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的有:。关规定设《置相应附属》构筑物和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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