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附属构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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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一般规定
!
4.1【.1: 给水排水管道】。应根据使用》功能和需《要,设置:附属设施《及相应构筑物
【。
?
,
4.1.2 】各类功能井的井【室尺寸应满足设备】安装、?检修维护《的要求
】
4.1.3 井!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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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下水位高于!。井底的阀门井—、仪表井、地下式】消火栓?。井宜采用钢筋—混凝土井室》井底设集水坑
】
,
— ,2 生产污—水管道?检查:井、水封井、跌【水井应选用钢筋混凝!土井室
】
《 3 生》活污水管道的—检查井、化粪池【宜采用钢筋混凝土】井室
》
4 ! 输送有腐蚀性【的污水井室》应进行相应的防【腐处理井内不可设】固定式爬《梯
【 5 管】。道穿越钢筋混凝土井!。井壁处应《设防水套管
【
?
4.1.4 井!盖、井座《及,踏步的材质》可采用球墨》铸铁、钢纤维混凝土!及,聚合物复合》材,料
4.!1.:5, 寒冷地区阀门井!、仪表井《、地下式消》火栓井应采用—内层保?温井: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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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6 《位于车行道下的井室!应采用重型井—盖、井?座;人行《道、绿化带内的井】。室宜采用轻型—井盖:、井座车行道上【的井盖应与路面持平!;人行道上》的井盖宜高出地面0!。.05?。m;:绿化带内的井盖宜】高出地面《0.20《m
》
4.1.—7 污《水中含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可燃?液体或有毒气—体的管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的有关规《定设置相《应附属构筑物—和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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