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附】属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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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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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给水排水管道应根据!使用:功能和需要设—置附属?设施及相《应构筑物
!
4.1.2— 各类功》能井的?井室尺?寸应满足设》。备,安装、检修维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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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井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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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下水位?高于井底的阀门【井、仪?表井、地下式消火栓!井,宜采用钢筋混凝土井!室井底设集水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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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生产污水》管道检?查井、水封井、跌水!井应选用《钢筋混凝土井室
!
】3 生活污水管道!的检查井、》。化粪池?宜采用钢筋》混凝土井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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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输送有腐蚀性的!污水井室《应进行相应的防【腐处:理井内不可》设,固定式爬梯
!
》 5 管》道穿越钢《筋混凝土井井壁处应!设防水套管
!。。
4.1.—4 井盖、井【座及踏?步的材质可采用球墨!铸铁、钢纤维混【凝土及聚《合物复合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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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寒冷地区《。阀门:井、仪表井、地下】式消火栓井应采用内!层保温井盖
!
!4.1.《6 位于车行道下!的井室应采》用重型井盖》、井:座;人行道、绿化】带内的井室宜采【用,轻型井盖《、井座?车行道上的井盖应与!路面持?平;人?行,。道上的?井盖宜高出》地面0.0》5m;绿《化带内的《井盖宜高出地—面0.?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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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 污水中含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可燃液体或有—毒气体的管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的有关规定设!置相:应附属构筑》物和安全《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