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附属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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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一般规—定
《
4.1】.1: 给水排水管道应!根据使用功能和需要!。设置附属设施及【相应构筑物
【
《4.1.2 各类!功能井的井室尺寸应!。满足设备安装、检修!维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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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井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地—下水位高《于井底的阀门井、仪!表井、地下式消火栓!井宜采用钢筋混凝土!。井室:井底设集水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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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污水》管道检查井、水封井!、跌水井应》选用钢?筋混凝土井室—
— : 3 生活污】水管道?的检查井、》化粪池宜《采用钢筋混》凝土井室
【
4 ! 输送有腐蚀性的】污水井室《应进行相《应的防腐处理井内不!。可,。设固定式爬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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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管!道穿越钢筋混凝【土井:井壁处应设》防,水套管
【
4.1.4 】 井盖、《井座及踏步的材【。。质可采用《球墨铸?铁、钢纤维混凝土】及聚合物复合材料】
4.】1.5 寒冷地】区,阀,门井、仪表》井、地下式》消火栓井《应采用内层保温井盖!
】
》4,.1.6 》 位于车行》。道下:的井室应采用重型】井盖、井座;人行道!、绿化带内的井【室宜采用轻》型井盖、井》座车行道上》的井盖?应,与,。路面持平;》人,行道上的井盖—宜高出地面》0.05m;—绿化带内《的井盖宜高》出地面0.》2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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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污水:中含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可燃液】体或有?。毒气体的管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的有关【规定设置相应附属构!筑,物和安全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