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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十一条 ! 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经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由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二条 》。主城区以外的镇总】体规划由本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30天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主城区《以外的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国有农—(林:)场场?部相:邻或者相互》交错的由《主,城区以?外的镇人民政府会】同国有农(林)场】。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经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3》0天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主城区内的镇不【。再单:独编制?镇总体规划》
第?十三条 《。 主城?区以:外的国?有农(林)场总体】规划由其所在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有农(》林)场组《织,编,制经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30日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经国家!、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的情况及《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反馈
! 主:。城区以外的》镇总:体规划在报》送区人民政府审查】前应:当先经本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审议意见交由本】镇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本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审批—机,关
第十五条【 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主城区以外的—。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综!合防灾减《灾设施用地等—
:第十六?。条 : 交通、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地,、水利水系》、燃气等各类—专,项,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或者:由有关专《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经批准!后30日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专?项规划的编制—。成果:。应当达到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直接编制依据的深度!要求
第十七条】 :主,城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后30日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
主【城区以外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本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区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后《20日内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主城区内的镇不再!。。单独编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 主城区《。以外的国有农(林】)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其所在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有农《(,林)场组织》编制报区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后2—0,日内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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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款规定以—外的特定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30日《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特定?地区:总体规划
【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覆盖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的全部范围】。并优先覆盖近期建】。设规划范围
】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性?质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 ,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加强经济【性分析提升》城乡:的综合承载能—。。力和空间资源的【使用效率《注重城乡功能—和设施的《完,。。善,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考虑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保】证相:关专项?。规,划的空间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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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 规划地段内建筑开!发总量各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退线《限制、允许建设高】度、:绿地率、停车—。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配置要求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及涉《及文物保护》单位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控制指!标等内容应当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十—条 城市中—心区、重要景观地带!、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大型公—园绿地?及广场周边、城【。市主干道两侧、特定!地区(不含国有农场!、林:场)等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主城【区外的镇、国—有农(林《)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区人民政!府审定经批》准后2?0日内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审】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对用地规【模4公顷《以上的建设》项目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位于】。主城区内的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位于主城区以外的!报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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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论证;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竖向》规划设?计;估算工》程量、搬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第二十—二条 城》市,中心:区、重要商业—功能地段、重要景观!地带:、主要街道》两,侧的空间《节点以及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区域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设—计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
第二十三—条 主城》区以外的村庄—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报?区人民政府审批主】城区内的村庄不【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
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二十四条 】。。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开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结论作为—审批城市规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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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采【纳意:见,情,况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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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批!准、:审定前批准、—。审定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审查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以信】息,化技术为《基础建立统一—。的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技术平台】促进组织编》制机关之《间以及组织编制机关!与相关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
第二十七—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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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
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国【家、省的有关技术规!范制定?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二十八条 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测绘标准、现实性!较强的?合法测绘成果等【基础:资,料采用全省》统一的坐标系统【及高程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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