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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二章 】。 城乡规划的【。制定 》 第十一条》 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经—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由】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二条: 主?城,区以外?的,。镇总体规划由本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30天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主城区—以外的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国!有,农(林)场场部相】邻或者相互交错的】由主城区以外的【镇人民政府会同国有!农,(林)场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经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30:天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主城区】内的镇不再单—独编制镇总体—规划 第》十三条 主城区以!外的国有农(—林):场总体规划由—其所在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有农(!林)场组织编制经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30日?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前,款规定?。以外:经国家、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 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的情况及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反馈 —   主城区—以外的?镇总:体规划?在报送?。区人民政《。府审查前应当—先经本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审议《。意见交由本》镇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本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审批:机关:。 第十五》条 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主城—区,以外的?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综合》。防灾减灾《设施用地等 【第十六条 交通、!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地、水利水系、燃气!等各类专项》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或者由有关!专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经:批准后3《0日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专项规划】的编制成果应当达】到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直接编》。制依据的深》度要求 第十【七,条 主城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后30日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   —主城区以外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本【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区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后20日内》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主城【区内:的,镇不再单独编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 ,主,城区以外的国有农】(林)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其所在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有农!(林)?场组织编制报区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后】20日?。内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特定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30日《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特定:地区总体规划 【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覆】盖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的全:部范围并优先—。覆盖近期建设规划范!围  《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性质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加,强经济性分析提【升城乡的综合—承载能力《和空间资源的使用效!率注重城乡功能和设!施,的完善  —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考虑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保【证,相关专项规划的【空间落实 第十】九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规—划,地段内建筑开—发,总量:各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退线限制、允许建!设高度、绿地率、】停车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配置—要求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及涉:及文物保护单位【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控?制指标等《内容应当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十条 城【市中心区、重要景】观地带、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大型公园绿!地及广场周边—、城:市主干道两侧—、特定地《区,(不:含国有农场》、林场)等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主城区外的镇、】国,有农(林)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区人民政府!审定经批准后20日!内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审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对—用地:规模4?公,顷以上?的,建设项目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位于主】城区内的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位于主城区以外的】报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论证;《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竖向!规划设计;》估算:。工程量、搬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第二十》。。二条 城》市中心区《、重要商《业功:。能地段、重要景观地!带、主要街道两侧的!空间节点以及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区域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设计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 第二十《三条 主城区【以外的村庄》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报区人民!政府:审批主城《区内的村庄不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 《   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 第二十四条 【。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开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结论作为》审批城市规划的重】要依据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采纳】。意见情况及理由【 第二十五—。条 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批准、审—定前批准、审定【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审:查 ?第二十六《条 : ,市人民政府应当以】。信息化技术》为基础建立统—一,的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技术》平台:促进组织编制—。机关:之,间以及组织编制机】关与:。相关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 第?二十七?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 城乡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 》。  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国家、省的有】关技术?规范制定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第二十八条 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测绘标准、】现实:。。性,较强的合法测绘【成果等基础资料采】用全省统一的—坐标:。系统及高程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