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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城乡规划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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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经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由】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二条 》主,城区以外的镇总【体规划由本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30天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主城区!以外的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国:有农(林《)场场部相邻或者】相互:交错的由主城区以】外的:镇人民政府会同【国有农(《林)场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经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30天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主城区内—的镇不再单独编制】镇,总体:。规划
第》十三条 》主城区以外的—国有农(林)—场总体规划由—其所在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有农》(,林)场组织编制经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30日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前款规定—以外经国《家,、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的情况及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反馈】
主城区以】外的:。镇总体规划》在报送区人民政府】审查:前应当先经本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审议:意见:交由本?镇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本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审批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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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主城区以外的—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综合防灾!减,灾设施用地》等
第十》六条 ?。。 交通、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地、】水利水系《、燃:气等各类专项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或者由有关专!。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经批》准后30日》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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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的:编制成果应当—达到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直《接编制依据的深【度要:求
第十七条【 主?城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后30!日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
— 主城区《。。以外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本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区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后20日内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主城区—内的镇不再单—独编: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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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城《。。区以外的国有农【(林)?。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其所在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有农(《林,)场组织编制—报区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后20日内—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前款规定以【外的特定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30日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特定】地区总体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覆盖: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的全部!。范围并优先覆盖【。近期建?设规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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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性质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加强经济》性分析提升城乡【的综合承载能—力和空间资源的使】用效率注重城乡功】能和设施的完善
!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考虑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保证相关—专项规划的空间落实!。
第?十九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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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 ,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规【划地段内建筑开发】总量各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退线限制】、允许建设高度、绿!地率、停车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配置要!求,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及!涉,。及文:物,保护:单位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控【制指标等内容应【当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十条 】城市:中心区、重要景观地!带、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大型公园绿地—及广场周边、—。城市主干道》。两,侧、特定《地区(不《含,国有:农场、林场》)等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主城区外!的镇、国有农(林)!。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区人民政府审【定经批准后20日内!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审》。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建设单位—应当:对,用地规?模4公顷以上的【。建,设项目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位于主》。城区内的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位于主城区【以外的报《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论证【;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竖向规划【设计;估算工程【量、搬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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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城市中》心,区、:重要商业功》能地段、重要景观】地,带、主要《街道两侧的空间【。节,点,以及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区域》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设计【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第二十三条 【主城区?以外的村《庄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报区人民政—府审批主城》区内的?村庄不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
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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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开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结论作!为审批城市规—划的:重要依据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采纳意见情况—及理由
第二十五!条 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批,准、:审定:。前批准?。、审:定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审查
—第二十六条 — 市人民政府应当以!信息化技术为基础】建立统一的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技!术平台促进组织【编制机关之间—以及组织编制机关与!相关: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
第二【十七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城乡—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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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国,家、:省的有关技术—规范:制定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二十八条 — 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测绘标准、现实【性较强的《合法测绘成果—等基础资料采—用全省统一的坐标系!统及高程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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