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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以及相《关城乡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特定地】区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特!。定,地,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 本:条例所称特》定地区?是指国有农(—林)场依法》确定的重点》景区、沿海重点区域!经国:家、省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旅游度假—区、开发区》、产业园区、成片】开发区域以及省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
第三—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坚持全市《城乡:统一规划、整体布】局的指导《思想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先《规划后?建设:以及分级编制、逐】级指导的《原则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优先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鼓励开发地【下空:间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突出城市特色保护】自然资源、旅游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历:史和传统风貌并【符,合建设生《态省、生态市和【国际:旅游岛的要》求,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依据省会》城市:性,质,突出全省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地位统?筹考虑省会城市功能!建设和?省直:机,关的用地布局—及空间安排需要【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四】条, 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应当相互衔接【和,协调共同发》挥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建】设的引导和综—合调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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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土地利》用和空?间安排的各类专项】规划:。应当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管理》、,科研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区财政部门应当及时!、足额地拨付纳入】财政预算的》城乡规划《经费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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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简称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市辖区》、特定地《区设:立,派出机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按—照规定职责》。承担有关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简:称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主《城区以外的镇—。人民政府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主城区以!外的镇、国有—农,(,林)场、村庄的【。规划管理《工作:
?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城乡】规划工作
— , ,街道办事处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设:置城:乡规划委《员会作为本》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负责审?议拟确定的重大【规划编制事项、【审议由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或审查的规划事项!以及审议本级—。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审?。议的其他规划—事项
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由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
— 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应当根据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职责制!定运作程序》和表决方式等—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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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和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检举和》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第】九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条 城乡规划经】批,准后30日内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在相关网站、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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