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以及相关城】乡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特定】地区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特定地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
本条例所称】特定地区是指—国有农(林》)场依法《。确定的重《点景区、沿海—重点区域经国—家、省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旅游度【假区、开《发区、产业》园区、成片开发区域!以及:省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
【第三条 《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坚持全市《城乡统?一规划、整体布局】的指导思想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先规划后建设】以及分?级编制?、逐级指导的—原,则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优先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鼓励开发地下】空间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突出:城市特色保护自然】资源、旅游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历史和传—统风貌?并符合建《设,生态省、生态—市和国?际旅游?岛的要求
【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依据省会城市—性质突出全省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地:位,统筹考?。虑省会?城市功能建设—和,省直机关《的用地布局及空【间安排需要
—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四条 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应当相互【衔接和协调共—同发挥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建设的?引导和综合调控作用!
,
涉及土—地利用和空间安【排的各类专项规划应!当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五条 ?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管理—、科研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市《、区财政部门应当】及时、足额地拨【付纳入财政预算的】城乡规划经费
【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工作】
《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简称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市?辖区、特定地区设立!派出机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按照规定职责承担!有,关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 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简称【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主城区以外的镇人】民政府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主城区以外】的镇、国《有农(林)场、村】。庄的规?划管理工作
—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城乡规!划,工作
—街道办事《处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设置》城乡规划委员会作】为本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负责审议拟确定的!重大规划编》制事项、审议由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或审查的《规划事项《以及审议本级—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审议的?其他规划事项
】 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由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
:。 :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应当根据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职责制定运作程序】和表决?方式等工作规程
】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和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检举和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第九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条 城乡—规划经批《准后:30日?。内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在相关【网站、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