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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应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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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是本地》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线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政府按有关规—定,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实【行动态管理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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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当?地,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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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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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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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县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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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居?民在申请期限内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购买或者—承租经济适用—住房应?。提供以下材料
】。
】(一)本人》家庭户口本》、成员身份及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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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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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在单《位或者居住》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
, (四)市、【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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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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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审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初审经过初—审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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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审受理申请!后可以通过》查阅房产《登记资料、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者的情况进行—。审查
【
(三】)公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当在《。。申请者现户籍地【。及居住地社区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者】。姓名:、家庭收《入及住?房情况
【。
(】四)批准公示后有投!诉举:。。报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无投诉【举报:或对投诉举报经查】证,不属实的应当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
【 第十五条 申请者!凭准购通知书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不得销售】给未取得准购—通知书者准购通【知书持有人的—数量多于经济适【。用住房房《源,时应当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综合条件排【序或者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购买人
】
对拆迁!安置户、重残疾人】员、患大《病人员、优抚对象】、,。复员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应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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