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章 城市道路设】施管理 第】十,三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加强对城!市道路?的管理?严格控制城市道路的!临时占用和挖掘保证!道路设施完》好和交通畅》通,、安全 ! 第十四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管—辖的城市道路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  —。。。   依据本条例规!定经批?准临:时用作?集贸市场《、摊区市场》的城市道路由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维修: :   《  其他《社会单位自》行建设的城》市道路设《。施由:该建设?单位自行负责养护】维修如?对外经营的必须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 第十五条 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    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井盖、箱《。盖应当符合建—设和养护规范—并保证安全》对丢失、损坏—或者:影,响车辆、行人安全的!。负责:养护维修的单位应】立即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尽快—补充:或者修复 —。 》 第十?六条 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施工》应当规定修复期限】;繁华地段的主干道!应避开交通高峰【期安排在夜间施工 !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保障车辆《和行人安全》     】施工现?场,影响交通的养护【维修单?位,应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采取措施维护交通】秩序临时不能通行的!应当事先发布通告】 【 ,第十七条 在城市】道路上禁止下—列,。行为   ! (一《)擅自占用、—挖掘道路; !  (二)】擅自进行有》损道路设施的各种】作业; —   (三】)擅自在道路—上摆摊?。设点:、开办市场》;   【 (《四)擅自行驶铁轮车!、履带车和》超限车?。;   ! (五)在人—行道上?停放、行驶非机【动车和机动车; 】   【 (六)在》。非指:定路段上停车—、,洗车和?。试车; —   —。(七)擅自在道【路设施上张》。贴或悬挂标语、广】告;:。  》 (》八):擅自建设各种建【(构)筑物;— 《。  ? , (九?)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渣土)】以,。及撒漏其他固体、流!体物质; 】  ? :(十)其他》。有损道路设施和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 第十八条 —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须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占道!费或挖掘修复费办理!许可证因《城市建设需要申【请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城市规划管理!的要求先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申办规划】建设许可证 】    《 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审批挖—掘城市?主干道的应当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 【     市区主!干道禁止设置—停车场、《集贸、摊区市—场其它城市道路在】不影响行人和交【通安全的情况下【设置:停车:场,、集贸?、摊区?市场的接管理职责分!工由市和区、县(】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方可设置【    【。。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挖掘— ?  :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安排】的城:市道路日《常维:修免办有关》手续但应《当事先?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采取【措施维?护交:通 》 《第十九条《。。 经批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持有占】道许可证或挖掘许可!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 (二?)按照批《。准的地域、》范围、用途、—时限:占用或挖《掘,;,   【 (三)挖掘现】场应设?置护栏、标志等安】全,设施:; ?   《 (四》)临时占道》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弃土搭建临时工棚!应当:规范、整洁; 【 ,   【(五)?临时占?用或挖掘道路期限】届满应及《时拆除障碍物—恢复道路功能并接】受,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验?收;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办《理延期手续; !   ? (六)服从】。管,理部门?因城市?建设和?交通管?。。理的需?要所作出的》变更占用、》挖掘许可或者—取消许可的》。决定 ! ,第二十条 因紧【急抢修自来水、燃气!、供电、通信等公】用设施?挖掘道路不能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的应立即通知—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并在开挖!道路后三日内—补办手续负》责修复路《面或:补缴:道路挖掘修复费 ! 《 , 第二十一条 【履带车、铁轮车【、超限车需要通过】城市道路的应事先】报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按指定!的,路,线和规定的时—间通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