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四章《 ,城市桥梁隧道—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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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桥梁、隧道》设施的养《护维修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桥梁、隧《道的安全和交通畅通!
— 第二《十三条 在城市桥梁!隧道设施及其安全】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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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占用、损【坏桥梁隧道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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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移】。动、损坏桥梁隧【。道测量标志;—
【 (三)试车、超!车和随?意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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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擅自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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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进行危?及,桥梁隧道设施安【全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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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擅自张贴【、悬挂标语和—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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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损坏、《侵占、盗窃桥梁【隧道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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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履带车、铁》轮车、超限车和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过桥梁隧道时—应事先?报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按批准《的时间?在管理?人员监护下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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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车辆通过《经市批准的收费【桥梁和隧道应按国】家和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通—行费: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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