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城》市,建设用地
】第四十六条 城市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禁止占?用湿地严格控制占】用水面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其》。他耕地的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供应!建设用地应当结合】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用地定额确—定严格控制用地面积!
第四十七条!。 建设项目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用地条件的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对不符合用!地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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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或者《集体:土地的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土地:勘测定界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或者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十九条 城市发展控!制区以内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土,地,供,应计划拟《订出让方案出让【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五十!条 城市《。发,展控制区以内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以协议方《式出让或者以—划拨方式供地—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以协!议方式出《让,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划拨方式供地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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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城市发展!控制区以外城—市,。或者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以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方式】出让或者划》拨方式供地的由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方案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中涉及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建【设项目供地和—重,大建设项目供地【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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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按照】年产值倍数或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市实际情】况规定
【。第五十三条 征【收土地方案》批准后由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 征收—土地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在被征地的—乡、镇、《村张贴公告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登记的以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三】)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乡《、镇、村《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地的》乡、镇、村张—贴公告 (四)】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方案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五)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举行听证的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 ,(六)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拨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被征地!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期限交》付土地 《 (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六十《日内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支付给村!民并将收支状—况张贴公布;同时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和】支付清单向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征】地数量和《被征地单位》征地前的上个—半年度末的》农业人口与耕地面积!。的比例核定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人?口数并由市户籍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户:。口,手续
第五十!五条 建《设项目用地》的界外处理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征地补偿费用或!者拆迁补《偿费用
》 ? 界外处理土地由】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使用界》外处理土地的—用地单位应当—。对,原支付征地补偿费用!的单位?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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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利用《原,有土地新建、—扩建和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涉及】改变原批准土地【用途和使用》条件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五十七条 —经批准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土【地使用权人》送,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并:予以公告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送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后?应当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五十八条!。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补偿—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将《合同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予以】退还并?对,。土地开发投入给【予适当补偿 —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土—地开:发,投,。入给予适当补偿 】 收回的国有土【地再次以《划拨方式供》地的新的《土地使用人》应,当支付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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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 因!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的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在:临时:用,地上:不得兴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人应当负责】恢复土地原貌—临时占用耕地—的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临时用地的土】。地使用?人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土地—所有:权人签订临》时用:地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交纳临》时用地补《偿费和土《。地复垦保证金 】临时用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使用期限】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续签《。临,。时用地?合同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超过期限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土地所【有,权人无?条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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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经依法认定为!闲置土地的用地单位!。应当按月缴》纳土:地闲置费缴费—标准按照《所在区域土》地级别基准地价【的百分之二》计算未按《。期缴纳土地闲—置费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连续二!年未动?工开发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 ,已经按照规定实施临!时绿化的免缴—土地:闲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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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建:设项目用地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地籍调查核【实用地权属界限【对已核实权属界限的!可以按照地籍调【查成果确《定界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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