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第4.3.1条 预应力钢筋应采用粗实线或2mm直径以上的黑圆点表示.图形轮廓线应采用细实线表示。当预应力钢筋与普通钢筋在同一视图中出现时,普通钢筋应采用中粗实线表示。一般构造图中的图形轮廓线应采用中粗实线表示。
第4.3.2条 在预应力钢筋布置图中,应标注预应力钢筋的数量、型号、长度、间距、编号。编号应以阿拉伯数字表示。编号格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横断面图中,宜将编号标注在与预应力钢筋断面对应的方格内(图4.3.2a)。
二、在横断面图中,当标注位置足够时,可将编号标注在直径为4~8mm的圆圈内(图4.3.2b)。
三、在纵断面图中,当结构简单时,可将冠以N字的编号标注在预应力钢筋的上方。当预应力钢筋的根数大于1时,也可将数量标注在N字之前;当结构复杂时,可自拟代号,但应在图中说明。
第4.3.3条 在预应力钢筋的纵断面图中,可采用表格的形式,以每隔0.5~1m的间距,标出纵、横、竖三维坐标值。
第4.3.4条 预应力钢筋在图中的几种表示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4.3.5条 对弯起的预应力钢筋应列表或直接在预应力钢筋大样图中,标出弯起角度、弯曲半径切点的坐标(包括纵弯或既纵弯又平弯的钢筋)及预留的张拉长度(图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