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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旧区改建《和新区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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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和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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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 旧区》改建:应当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和】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按照城—市规划进行集中【。建设改建区内原有】房屋不得《扩建危旧房屋可以维!修
《 《旧区改建、新建【的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划拆除遗留的建】筑物、构筑物—
第十—五条 ? 按照城市规划【建成的地区未经规划!调,整不得插建、改建】和扩建?
第十六】条 : 旧区改建》工程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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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新开发建设用地!的总量并根据—近,期建设规划提—前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收购、储!备,、,。出让计?划
—第十八?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应?当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有利!于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和文物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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