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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旧区改建和新区开发!
《 第十?三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和: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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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 旧区改建应当【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和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按照?城市规划进行—集中建设改建区【内原:有房屋不《得扩建危旧房屋【。可以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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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区改建、【新建:的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划拆:除遗留的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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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按照城市规【划建成的地区未【经规划调整不得【。插建、改建和—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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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 旧区?改建工程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
第十七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新开发《建设:用地的?总量并?根,。。据近期建设规—划提前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收购?、储备?、出让?计划
第】十,八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应当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有—。利于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和文物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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